社会保障 | |||
|
|||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12 万人,较上年净增0.14万人,参保率 98.87%;支付养老金36.54 亿元,同比增长9.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41.25 万人,较上年净增0.05万人,参保率99.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60万人,较上年增加0.16万人;支付工伤金 0.59 亿元,同比下降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11.82 万人,较上年减少0.15 万人;支付失业金0.71亿元,同比增长 12.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上年的330元/月提高到 350 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上年的1656元/月提高到 1863 元/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70 元/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平均抚恤金 1517 元/月。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不含五保)6852 户(8442 人),较上年增加 144 户(148 人);其中城镇586 人、农村7856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上年的1216 元/月,提高到1259元/月;全年支付保障金 10876.59 万元,同比增长12.3%。 年末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849 人,较上年增加70 人,全年支付保障金 2274.16 万元,同比增长37.5%。年末各类养老机构 30 家,床位2222 张,收养人员1170人;儿童福利机构 1 个,床位50 张;镇街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3 个,床位 590 张;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5个,床位 2050 张。 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亿元,较上年增加 0.3 亿元。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