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专利分类评星保护运用办法》政策解读(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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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积极创建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国家级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推进专利的有效运用和保护,提升全县新质生产力,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桐庐县专利分类评星保护运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等。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分类评星的对象范围、具体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做了明确,通过集中分类评星和日常分类评星对桐庐县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所拥有的专利根据相关标准评为三星、二星、一星,与推荐培育、交易转化和加强保护相挂钩。
三、关键词解释
分类评星:指对我县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类别按照相关标准评为三星、二星、一星。
集中分类评星:指由权威机构采用大数据运算标准对每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各维度指标进行赋分和价值评估。
日常分类评星:对每年新增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不定期开展分类评星,其中外观设计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申请进行分类评星。
四、注意事项
1.《桐庐县专利分类评星证书》有效期为一年,由专利权人根据需要申请分类评星证书。
2.本办法自2025年8月9日起实施。
3.本办法中提到的权威机构是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4.解读机关: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周雅燕
联系电话:0571-6996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