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05/2025-114840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16:24:00 |
统一编号 | ATLD05-2025-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科〔2025〕5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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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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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 37 号)规定,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8月20日起施行。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