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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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
3.《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桐科〔2013〕6号)等13个文件。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施行之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2.本通知自2025年8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建龙
联系电话:89545770
六、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