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01/2025-114295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14:27:31 |
统一编号 | ATLD00-2025-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25〕8号 | 关联文件 |
![]() ![]() ![]() ![]() ![]() ![]() |
访问次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杭政函〔202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科技创新政策(县科技局牵头)
以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路径,以打造西部科技创新先行地为支撑,做大做强“141X”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一)鼓励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企业研发投入提升机制,攻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两清零一提升”,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企业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力争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55%,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4.1%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二)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建立健全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机制。强化“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培育,夯实科技创新基本盘,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以上,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以上。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鼓励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打造以“用”为导向的金字塔型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本地研发平台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建设科技孵化平台载体,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构建“一产业一龙头企业一研究院”研发机构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着力提升规上企业市级研发机构建设率。新认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四)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构建成果对接转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机制。加快布局主导产业中试基地,打通“研发—中试—孵化—产业化”创新链产业链。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建立头部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创新模式。优化重大科技专项储备择优推荐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五)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对接杭州“3+N”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基金,持续壮大科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信贷支持。完善科技风险池基金运行机制,创新推出“高新贷”等专属产品,错位支持创新主体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桐庐金融监管支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县经信局牵头)
深入贯彻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市五大产业生态圈打造,培育壮大我县“141X”产业,加快构建桐庐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六)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制造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5项,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500台(套)。优化工信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的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加快视觉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四大百亿级产业链培育,持续推动针织、制笔、箱包、水电装备等传统产业升级,集中布局风口潜力产业赛道,谋划培育智能物联、低空物流等未来产业。争创省级未来先导区、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星”产业群。(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八)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上市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九)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深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推动试点企业完成项目验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增长。支持智能网联车、低空经济、机器人、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落地,提高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配套。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光伏、储能、氢能、电池等分赛道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十一)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全县2025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141X”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供地。打好低效用地再开发、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业上楼”组合拳,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900亩,其中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1150亩,重点推进乔林区块、秀峰区块、富乐区块等片区有机更新;打造“标准地”2000亩;新增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对符合履约协议分割条件的工业标准厂房,经属地政府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给予分割转让、分割登记。(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
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
(十二)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力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省级资金。顶格承接国家、省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消费电子产品购新补贴。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简化优化旧房装修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不断推动政策扩面、优化补贴价格分档和申报流程,更好带动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消费电子产品等消费,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十三)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聚焦“文旅+百业”,释放文旅消费活力。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孵化全感VR体验、数字夜游、沉浸式游船剧场等数字文旅体验新场景,打造春江花月里、时光如愿、晓山青特色水岸餐厅等一批“三江两岸”文旅消费新场景。多元化引育“演赛展商”新经济,全年举办各类文旅体引流赛事活动100场以上,推动赛会演艺流量加速转化为文旅消费增量。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鼓励创新乡村运营模式,让人流真正转化为经济流、数据流。力争全年旅游人次超1300万,旅游收入同比增长10%。(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旅集团、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十四)实施大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全面承接杭州市“赛会之城·购物天堂”一揽子政策。扩大汽车消费,稳定商超消费,提升餐饮消费。积极申报市“名店”“名厨”“名服务师”“名菜”“名礼”“名街”等餐饮业“新六名”工程3家(个)以上,打响“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参与“杭州演赛展消费礼遇卡”,推进商旅文体展融合促消费。力争打造夜间餐饮集聚示范区1个,力争评定社区家政星级服务网点1个,争取申报市级夜间餐饮集聚示范街区。加强高能级商贸项目引育,加快未来湖高品质商贸项目落地,打造杭州西部消费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集团)
(十五)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数字广告经营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工业设计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主体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社保局)
(十六)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持续深化迎春商务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培育省服务业领军企业2家左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培育1家百亿级物流标杆企业,累计培育物流标杆企业4家以上。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深化杭州“小店帮”帮扶品牌,强化主体培育,开展技能提升、示范引领、网店扶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七)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扶持、培育和引进总部企业,支持快递物流持续丰满生态、业态、品质、配套,构建桐庐特色总部经济体系。开展2025年度桐庐县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力争市级总部企业超11家,其中“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1家。根据杭州市总部企业星级评定等次,给予总部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加强总部项目用地、企业用车指标、人才授权认定等政策支持,力争全县总部经济营业收入突破110亿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委人才办、县公安局)
(十八)支持文创及相关产业发展。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培育和支持数字视听、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电子竞技、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每年根据项目属性、投资情况、成熟度、实施效益和创新示范等维度,评选优秀文化项目,并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及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创发展中心)
(十九)推动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协助企业推进“平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平台企业与桐庐特色的农业、物流、制笔、针织、文化等产业建立深度合作。推动传统产业通过平台实现数字化转型。建立跨行业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要素保障,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益。完善网约配送行业工作机制,推动“小哥友好城市”建设,“小哥码”应用覆盖小区13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社工部、县商务局)
四、交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县政策(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交通强县工程建设,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和推进全域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改革,实现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等,支持老旧货车、公交车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2025年总投资约1.25亿元,其中计划投资2150万元,积极开展桐庐县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试点改革,实现农村公路养护“降本增效”;计划投资6200万元,实施320国道大中修11公里;计划投资3400万元,实施省道大中修6公里;计划投资1200万元,实施国省道小修保养。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2.0精品示范线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10公里。2025年,计划实施物流网点提升改造2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分公司、桐庐邮管局)
(二十一)持续推进“融杭接廊”工作。县财政预算安排700万元,持续推进“融杭接廊”高铁(高速)通行补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聚集桐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幸福美丽城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
(二十二)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坚持城乡公交公益性和经济性相平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制定桐庐县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方案,推动场站(亭)提升改造项目、成本规制、线路优化和调整规划等,实现“五个一”目标,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普惠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可负担、百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城乡公交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警大队、县交发集团)
(二十三)加快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低空经济省、市补助资金和市级低空产业基金,支持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鼓励电商配送、即时配送等低空无人机物流应用示范,重点支持低空物流企业招引与培育,加快起降场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支持新开航线前期运营,鼓励低空经济在公共服务和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加大低空人才引进与培养,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全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实施无人机末端起降点不少于5个,新增低空航线8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桐庐邮管局(民营快递发展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县商务局牵头)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主动融入发展新格局,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大力发展电商新业态,加大外资高质量项目招引,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二十四)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化“百企千人”拓市场行动,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2025年组织企业出境参展200家次以上。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争取进口贴息、“杭信贷”融资免费担保、汇率避险等省、市政策扶持,加大外贸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十五)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充分利用省重大外资项目激励政策,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全县获取奖励资金100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境外招商,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外商在我县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国家、省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六)加力推动电商产业发展。拓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模式,延续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实训、市场化电商园区建设,对跨境电商站内外引流推广、国内电商平台推广给予政策支持。深化电商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新电商专业培训,导入外部机构、达人及产业链资源,全年开展电商服务活动20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精力抓好省市重大项目40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县重点项目90个左右、年度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000亩、用林750亩。2025年,政府及国有企业计划投资91.5亿元,其中,学校、公立医院等民生设施投资7.3亿元,交通水利工程建设投资15.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18.6亿元,产业及配套50亿元。
(二十七)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建立重大项目统筹机制,设立桐庐县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专项经费(经费额度300-5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研究。县级统筹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八)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支持。抢抓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契机,推动负面清单外项目用足用好专项债。持续营造“谋项目、抢机遇、争支持”氛围,力争各类要素争取总量超50亿元。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力争2个以上项目纳入省级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九)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桐庐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3个80%”。2025年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2个以上。县级统筹用地指标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倾斜配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十)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2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32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5500万方以上。持续推动绿电交易,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水平,适时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三十一)加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按季度举行全县重大项目现场会,积极争取省市重大项目推进现场会主会场。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准确掌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持续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以项目为王、企业为要为导向,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土地指标等专项激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10个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4亿元。落实落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以桐庐县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加大对“快递版”地瓜经济、医疗器械产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增值改革等特色经验探索、总结和推广。持续优化“一主一副三极”空间格局,聚焦产业集中、人口集聚、功能集成、资源集约,加强分水镇、横村镇中心镇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桐庐民营快递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十三)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探索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进人口集聚工程,按照“搬迁—安置—复垦”的路径回收宅基地,推出“桐庐安居券”、农户家庭购房补助以及限价优惠配售房和配租房,将转移集聚的农户家庭纳入政策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十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梯度建设“土特产”全产业链,新培育1条以上10亿元全产业链。推进大源溪中小河流治理续建工程,完成治理长度5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118个,积极打造“10分钟健身圈”。继续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农创客300人。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省市级规模粮油补贴。县级安排2000万元以上用于稻麦和旱粮、油菜规模种粮补助,建设省级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13个。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持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现代渔业等主导产业建设,继续推进渔业资源养护,保护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林水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五)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0.5万亩。力争完成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1350亩,实施市级农地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高标农田自筹自建)2500亩,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加快推进杭州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工程标杆地建设。紧盯“教共体”建设,依托“两校打造”行动,着力攻坚“县中振兴”行动,2025年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成并运营“弯湾·上杭里”成长中心;紧盯“医共体”建设,实施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聘乡管村用”改革,2025年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推动市一医院桐庐医院创成三甲医院;紧盯“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完善“家院一体”微型养老、普惠性婴幼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温暖掌心”等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落实“新职教名城”政策体系,聚焦“141X”产业赛道体系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要求,锚定技能型社会建设目标,深化“君山工匠”品牌建设,实施技能人才“引育提速、赋能提升、院校提质、评用提级、激励提档”五大行动,不断满足我县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提供见习岗位500个以上。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三十八)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服务体系,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果。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实施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和早期干预项目。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2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育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县级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做好计生利益导向工作,规范各类补助发放。提高优生服务水平,加强新型婚育文化的宣传。按照省市部署,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三十九)持续推进“学有优教”。继续落实《桐庐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年修编版),持续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完成方埠小学改扩建工程,新增学位270个;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扩大跨区域教共体覆盖面;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舒心午睡”行动,2025年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1万套,优化改善午睡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固定+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全县设置12个以上巡回诊疗点位,投入使用巡回诊疗车2辆。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县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强化优质专科临床服务供给。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不少于8万人。巩固提升全民参保扩面水平,强化门诊统筹保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至100个。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18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7.6%,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4.7%。(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结合桐庐实际,出台五条购房新政,积极协调帮助房地产企业,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新增配租型、配售型、人才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500套以上。攻坚“大”物业管理。新增天然气用户3000户,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05把,其中乡镇270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20台,全面完成20年以上电梯更新、15-20年电梯实现“应更尽更”,打造省级未来社区2个、品质小区4个、改造老旧小区51个,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积极做好与长护险制度的衔接,确保社会稳定,老年人满意度提升。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2025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0张,新建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3家,新建(提升改造)老年食堂5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十三)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32人,新增残疾人就业102人。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标准达15400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3%,“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900人次。依托低收入监测平台,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5.3%以上。持续推进“助联体”救助帮扶,发布救助帮扶项目不少于100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7.375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全县上下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