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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背景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保障粮食安全成为重要议题。桐庐县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的号召,针对水稻种植这一传统而重要的农业产业,决定实施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项目。此举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促进农业“机器换人”,增加农业生产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号)
三、制定过程
方案的制定经历了深入的调研和广泛的征求意见,桐庐县畜牧农机渔业发展中心农机管理科于2024年2月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经过讨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4年4月30日至5月14日期间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7日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关键词解读
1.水稻机插:指使用机械进行水稻插秧作业,是提高水稻种植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2.补贴对象:主要包括种粮(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3.北斗终端:用于实时监测和记录作业面积,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目标任务;第二章补贴对象和标准;第三章操作流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参与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机插秧作业补贴采取申请制,要在作业前告知乡镇当地乡镇(街道)。水稻机插秧作业面积以水稻插秧机上的北斗监测终端上传数据为准,种植主体应签字认可,对北斗监测终端上传作业面积有异议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核实确认。机插秧作业完成后,申请主体需将补贴申请表、机插作业明细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一卡通(或开户许可证)、流转承包协议(或村集体出具的流转证明)、服务主体申请时另须提交作业服务协议等材料交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本地进行公示,公示反馈有异议的须进行二次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资料后,进行资料形式审核,并对申报面积与北斗系统作业数据进行抽查比对。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成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各申请主体银行账户。第四章保障实施。一是要加强领导保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部门协调沟通,由县畜牧农机渔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补贴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的机插秧试点工作。二是强化过程保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县定补贴对象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切实把好审核关。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暗访,对于弄虚作假、虚报面积、套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取消该主体水稻机插秧补贴申请资格,收回补贴资金。三是拓展成效保障。做好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政策宣传,让好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大力宣传水稻机械化种植的优越性,推广典型示范,提炼先进经验,总结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机插秧推广模式,为进一步提升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流程需规范:补贴申请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未办理申请手续或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补贴。
2.作业面积需真实:作业主体需安装北斗终端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实时监测作业面积,防止虚报面积套取资金。
3.资金监管需严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七、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签发之日起施行,有关奖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 1 年。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桐庐县畜牧农机渔业发展中心综合科 陈新武
咨询方式:0571-646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