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17/2024-124728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18:08:50 |
统一编号 | ATLD65-2024-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失效 |
文件编号 | 桐农〔2024〕124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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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提升我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升我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农事服务中心3个,水稻机插示范点6个,水稻机插面积提升10%以上。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桐庐县范围内实施水稻机插的种植主体或服务主体,种粮(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1.对全年完成水稻机械化栽植作业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元的补助。为确保作业面积的真实性,作业主体须在插秧机上安装北斗终端,并保障终端运行正常并实时监测。
2.对于在插秧机上安装的北斗终端给予不超过购机价格50%的补助。
三、操作流程
1.作业准备。计划申请水稻机插补助的作业主体,应在作业前通知当地乡镇(街道),并检查北斗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补贴申请。水稻机插补贴实行申请制,未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的不予补贴。申请主体向当地乡镇(街道)提交《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附件2)、《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附件4),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一卡通(或开户许可证)、流转承包协议(或村集体出具的流转证明),服务主体申请时另须提交《作业服务协议》(附件3)。
3.审核公示。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面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在本地进行公示,公示反馈有异议的须进行二次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资料后,进行资料形式审核,并对申报面积与北斗系统作业数据进行抽查比对。
4.资金拨付。县级审核完成后,进行资金拨付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资金保障及管理等工作。
2.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完善补贴流程,做好作业面积审核工作。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对违规违纪服务主体将取消其今后承担“作业补贴”及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资格。
3.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培育水稻机插作业服务组织,形成水稻机插作业示范推广的良性循环。
4.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水稻机插作业,农业农机技术团队要做好指导与服务,引导大户开展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作业,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五、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2024年9月22日起施行,有关奖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1.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2.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
3.作业服务协议
4.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
附件1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 |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作业地点 | |||||||
作业面积(亩) | 类型 | 申报面积 | 系统监测面积 | ||||||
早稻 | |||||||||
晚稻 | |||||||||
单季稻 | |||||||||
合计 | |||||||||
核定面积 | 补贴金额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规定和要求,开展的机插作业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我若违反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作业主体(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
申报单位(盖章): 北斗编号:
作业对象 | 联系电话 | 作业地点 | 作业时间 | 作业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附件3
作业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主体):
地址: 乡镇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乙方(种植主体):
地址: 乡镇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为确保农机作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当年度水稻育插秧作业服务要求,自愿请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以下作业服务。
作业类型 | 面积 (亩) | 收费 (元/亩) | 合计费用(元) |
二、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后,乙方凭“协议”支付作业收费协议价款给甲方。
三、甲方责任:按乙方要求的作业时间、按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完成机械作业。
四、乙方承诺: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反悔,并如实填报作业面积。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附件4
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
申请者基本情况 | 姓名/组织名称 | 法人代表 | |||
身份证号/组织代码 | |||||
银行账号 | |||||
开户行 | |||||
地址 | |||||
申请补贴具体情况 | 名称型号 | 数量 | 购置价格 (元) | 补贴资金 (元) | |
小计 | |||||
申请购买者确认情况 | 1、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2、如有虚假购买、以小报大、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退回补贴,并今后不得享受任何补贴。 3、签字(盖章): | 镇(街道)确认情况 | 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备注:申报主体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机发票、银行卡或组织开户银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等。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机发票、银行卡或组织开户银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