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7/2024-124728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8-29 18:08:50
统一编号ATLD65-2024-000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失效
文件编号桐农〔2024〕124号 关联文件
关于印发《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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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提升我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升我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农事服务中心3个,水稻机插示范点6个,水稻机插面积提升10%以上。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桐庐县范围内实施水稻机插的种植主体或服务主体,种粮(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1.对全年完成水稻机械化栽植作业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元的补助。为确保作业面积的真实性,作业主体须在插秧机上安装北斗终端,并保障终端运行正常并实时监测。

2.对于在插秧机上安装的北斗终端给予不超过购机价格50%的补助。

三、操作流程

1.作业准备。计划申请水稻机插补助的作业主体,应在作业前通知当地乡镇(街道),并检查北斗终端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补贴申请。水稻机插补贴实行申请制,未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的不予补贴。申请主体向当地乡镇(街道)提交《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附件2)、《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附件4),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一卡通(或开户许可证)、流转承包协议(或村集体出具的流转证明),服务主体申请时另须提交《作业服务协议》(附件3)。

3.审核公示。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面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在本地进行公示,公示反馈有异议的须进行二次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资料后,进行资料形式审核,并对申报面积与北斗系统作业数据进行抽查比对。

4.资金拨付。县级审核完成后,进行资金拨付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资金保障及管理等工作。

2.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完善补贴流程,做好作业面积审核工作。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对违规违纪服务主体将取消其今后承担“作业补贴”及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资格。

3.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培育水稻机插作业服务组织,形成水稻机插作业示范推广的良性循环。

4.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水稻机插作业,农业农机技术团队要做好指导与服务,引导大户开展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作业,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五、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2024年9月22日起施行,有关奖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1.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2.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

3.作业服务协议

4.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

附件1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手机


作业地点


作业面积(亩)

类型

申报面积

系统监测面积

早稻



晚稻



单季稻



合计



核定面积


补贴金额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规定和要求,开展的机插作业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我若违反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作业主体(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桐庐县水稻机插作业明细表

申报单位(盖章):                               北斗编号:                  

作业对象

联系电话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面积(亩)

备注





























































合计






附件3

作业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主体):                                       

地址:       乡镇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乙方(种植主体):                                     

地址:       乡镇街道       村  联系电话:                                           

为确保农机作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当年度水稻育插秧作业服务要求,自愿请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以下作业服务。

作业类型

面积

(亩)

收费

(元/亩)

合计费用(元)













二、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后,乙方凭“协议”支付作业收费协议价款给甲方。

三、甲方责任:按乙方要求的作业时间、按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完成机械作业。

四、乙方承诺: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反悔,并如实填报作业面积。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附件4

桐庐县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申报表

申请者基本情况

姓名/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组织代码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地址


申请补贴具体情况

名称型号

数量

购置价格

(元)

补贴资金

(元)













小计




申请购买者确认情况

1、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2、如有虚假购买、以小报大、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退回补贴,并今后不得享受任何补贴。

3、签字(盖章):

镇(街道)确认情况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机发票、银行卡或组织开户银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机发票、银行卡或组织开户银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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