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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的相继出台,体现了国家、省市对建设体系完善、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支持。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打造“杭州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工程标杆地”卫生健康样板,我县组织出台《桐庐县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
(三)《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54号)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
三、制定目标
到2026年,系统性完成一次基层医疗机构优化布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现15分钟服务圈;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县域门诊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达标;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旗舰中医馆”4家,15%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有“中医阁”。
四、主要内容
1.问:《行动计划》中桐庐县在村卫生室建设方面,准备做哪些工作?
答:统筹基层医疗卫生站室规划布局,推动千人以上且尚未实现”15分钟医疗服务圈”的行政村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规范化村社卫生站室,提升一体化基层卫生站室设施设备水平。推进一体化乡村医生退出、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定向委培生等途径,优化基层队伍结构。
2.问:《行动计划》中桐庐县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准备做哪些工作?
答:加强“一院一品”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至少1个基层特色科室。开展“旗舰中医馆”、“中医阁”等中医药服务场地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实施“学习力”提升工程,搭建临床、中医、公共卫生三大技能培训中心,开展“万医进修”行动,提升队伍规范化诊疗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关键词解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以政府(集体)为主举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桐庐县行政区域范围。自2024年12月22日起施行。
七、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江昱
联系电话:0571-6462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