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执行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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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生标 | 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钟荣祥 | 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机关党支部、机关内部管理、组织人事、纪检、信息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群众团体、财务审核、后勤、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等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伤病残评定、抚恤和烈士申报、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负责重点信访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拥军优抚科。 |
钟志伟 | 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移交安置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桐庐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科室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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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做好来人来访接待,信访件的接收、流转、反馈。承担信息采集及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
金东路388号 | 0571-56980381 | 潘炎忠 | 拥军优抚科 |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执行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办烈士申报和有关伤残等级、带病回乡评定工作。做好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依法保护英雄烈士,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
金东路388号205室 | 0571-56980398 | 张林顺 | 移交安置科 |
承担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工作,组织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牵头做好军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和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工作。 |
金东路388号303室 | 0571-56980391 | 田耿祥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组织、人事、纪检、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人事档案、安全、统计、后勤、财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金东路388号403室 | 0571-56980385 | 吴丹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