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浙江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杭州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杭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与桐庐县政府工作部门相同。
桐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在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第三条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八)组织实施区域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执法。
(九)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完成桐庐县委、县政府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
徐江宏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全面工作。 |
朱欣明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负责地表水、大气、噪声、光、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新污染物、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辐射环境、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排污权交易、饮用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管、清洁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核、生态环保政策研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普法、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分析、环境课题研究等工作,牵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低碳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健康桐庐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不包括环保审批窗口)、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挂辐射环境监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生态环境监测站。 |
葛丹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工青妇、机关事务、组织人事、财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以及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生态文明宣传、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资金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工作,牵头开展综合考评、美丽杭州建设、 高品质美丽 “标杆100”攻坚行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拥江发展、全域旅游、新时代文明实践、垃圾分类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科、污染防治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分管环保审批窗口)。 |
罗伟国 | 桐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
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信访调处、应急管理与处置、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以及数字化改革、数字平台管理,网络安全等工作,牵头开展生态环保督察迎检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生态环保“七张问题清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综合治理(禁毒、防邪、反恐、扫黄)等工作,担任新闻发言人。分管综合执法科、数智监管科、江南中队、江北中队、分水中队。 |
科室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
分水中队 |
管辖范围为分水镇、瑶琳镇、百江镇、合村乡、钟山乡、莪山乡。 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平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6 | 程建华 | 江北中队 |
管辖范围为桐君街道、旧县街道、横村镇、富春江镇。 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平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8 | 李小飞 | 江南中队 |
管辖范围为开发区、城南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新合乡。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负责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平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7 | 钟长峰 | 数智监管科 |
1.统筹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牵头开展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完善平台建设、运维,负责分局内部网络安全运维管理工作。 2.牵头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判、准入把关,监督指导项目的实施。 3.承担各类污染源远程监管平台的管理工作,开展线上巡查、核验及线索移交工作。 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 5.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71 | 林杰 | 政策法规科 |
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3.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42 | 祝若璐 | 综合执法科 |
1.负责对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大练兵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沟通协调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负责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同与联动,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交流工作。 3.组织开展水、大气、辐射、土壤、固体废物、饮用水源地、农业面源、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设施等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4.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管执法方式创新等工作。 5.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的受理、督办工作, 6.负责拟定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辖区环境风险源单位的日常管理。 7.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组织调查、参与处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8.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9.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9 | 姚林飞 | 土壤与固体废物科(辐射环境监管科) |
1.承担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 2.承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 3.承担辐射环境监管、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牵头协调和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4.承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 5.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4 | 姚建良 | 污染防治科(行政审批科) |
1.承担地表水、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 2.按规定权限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承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4.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建设项目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准工作。 5.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6.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7.承担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和规定。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开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8.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 9.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10.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1.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51 | 胡琳 | 自然生态科 |
1.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2.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3.拟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4.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6.指导开展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工作。 7.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8.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43 | 施银燕 | 办公室 |
1.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等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 3.承担分局机关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催办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会议的组织保障工作。 4.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 5.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 6.承担国有资产、食堂、车辆、公务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全县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8.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9.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37 | 陈明达 |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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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桐庐生态环境监测站 | 1、依法对本县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 2、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3、对本县环境质量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报送监测数据、监测公报。 4、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建立和健全环境监测数据库。 5、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6、为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 7、为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和农村生活污水工程进行水质监测工作。 8、完成本县地表水、空气和酸沉降自动监测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9、利用本单位技术力量,为社会提供环境技术服务,同时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 0571-89546262 | 邹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