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水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估。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流域、防洪等水利规划。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三)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兴林富民相关工作。
(四)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七)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涉林纠纷的处理,监督、协调、指导全县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林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九)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文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十)负责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级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四)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指导林业、水利有关科技、教育、宣传、信息化、对外交流和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县级林业、水利资金使用。
(十六)县林业水利局的林业管理工作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 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绿化管理职责分工。县林业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工作。
2. 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水利局、县气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县林业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承担全县已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及河道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信息。组织编制县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和应急抢险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森林公安队伍及其物资装备建设,指导、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
领导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
王利华 |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主持县林业水利局党委、行政 全面工作。 |
李宇强 |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干堤二期工程建设工作、 分管依法行政、项目审批、营商环境(行政审批许可、信用桐庐、 招投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河道管理、河长制、美丽生态 (环保督察、美丽桐庐、五水共治、大花园、拥江发展等)等工作。 联系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数字化科)、县水利管理中心(河长办)。 |
陈华 |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分管安全生产、森林消防、森 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林场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局森林防火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站、 县林场。 |
徐曦 |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党委委员、办公室负责人 |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纪检、财务、机关内部管理、宣传、统战、档案、保密、统计、审计、科技(社会团体)、信访维稳、平安桐庐、精神文明、老干部、工青妇、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改革创新、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林水数字化、健康桐庐(爱国卫生、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等工作;负责企业发展、林业产业发展、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小水电建设管理等工作。 联系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国土绿化科、水资源水保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总站,桐庐富春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科室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林业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收入、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18 | 徐曦 | 组织人事科 |
协助局党委指导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承办组织、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811 | 周珊 | 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数字化科牌子) |
承担有关林业、水利方面政策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和纠纷调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林业、水利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局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64217168 | 陈茵 | 国土绿化科(挂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牌子) |
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管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林业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指导林地和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的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导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生态修复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调整、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98909 | 马立强 | 规划建设科 |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审核县级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承担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10 | 扶俊 | 水资源水保科(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牵头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和水资源公报。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6987631 | 张婷媚 | 运行管理科 |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山塘、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旱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河道治理和水面保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文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农村水利社会化体系建设。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02 | 张斌 |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
桐庐县林业水利服务中心 | 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利用规划;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申报和验收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审查、发证和年审工作;收取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31 | 童鸿强 |
桐庐县森林防火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2)承担火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御、洪水影响评估、水旱灾害评价等工作。(3)承担县级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工作,提出洪水调度建议方案,参与重要水工程调度。(4)组织发布水文水情信息、情报预报,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5)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6)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国有林场防火应急抢险的指导及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和指导工作。(7)组织全县林水系统物资储备管理和抢险队伍建设,承担县级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及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8)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07 | 徐晓军 |
桐庐县江南灌区工程管理处 | 1、负责江南灌区富春南渠、肖岭水库枢纽工程、水库干渠及电站的管理、维修养护、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2、负责编制和实施灌渠节水改造规划、防汛防台抗旱预案、肖岭水库控制运行调度计划和发电供水运行计划; 3、负责对灌区水利水电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开发利用灌区水利水电资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4、受水利水电局委托,协助承担区域内的水政监察工作,完成水文测报工作任务; 5、承办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桐庐县风川街道翙岗村 | 0571-58567577 | 应旭东 |
桐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 (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建立预测预报网络,发布病情、虫情趋势预报。 (二)承担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承担检疫性、危险性林业病虫害等专项调查。培训指导林农森林病虫害防治。 (五)承担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六)承担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违章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行为的查处的辅助工作。 (七)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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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890 | 徐颂明 |
桐庐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总站 | (一)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 (二)承担拟订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相关管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三)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以及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认定和救护工作,指导全县狩猎活动和狩猎队伍建设。 (四)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和陆生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辅助工作。 (五)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六)参与林业法规宣传工作。 (七)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830 | 徐健华 |
桐庐县林场 | (一)负责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与建设。 (二)负责国家森林公园管理。 (三)负责国有林区科技实验、示范。 (四)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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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826 | 杨峰 |
桐庐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一)拟订全县林业技术推广中长期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三)实施林业科技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等成果转化项目。协助开展中央和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承担林业送科技下乡和科普宣传工作。 (五)参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林业技术交流合作。 (六)承担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的收集、筛选和推广示范工作。 (七)指导国有苗圃、林业保障性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林木良种推广工作,指导林业种苗花卉产业发展,承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辅助工作。 (八)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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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890 | 胡德胜 |
桐庐县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中心 | (一)负责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及库区防护工程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负责协调分水江下游各乡镇(街道)的灌溉和供水,服从调度、合理调节,充分发挥全流域防洪功能,安全度汛,发挥发电、灌溉、供水、旅游等综合性效益。 (三)负责分水江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事巡查。 (四)完成桐庐县林业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桐庐县分水镇 | 0571-58597321 | 潘杭波 |
水利管理中心 | 1、 负责两江江堤、 城防工程运行管理; 2、负责对富春江、 分水江水文水情的预测、 预报和两江水资源检测及水文资料整编,为全县的防汛防旱工作提供水文依据; 3、负责水情、 雨情资料收集、 分析, 汛情的预测、 预报, 为全县的防汛防旱工作提供水文依据 |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 | 0571-58567128 | 吴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