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并制定本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含水资源、森林、湿地等)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以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利用等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全县重点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符合桐庐县实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负责统筹全县土地储备开发工作。
(六)负责建立本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指导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组织制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重要景观地区、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工作。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制度。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全县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四)负责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水利局的林业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房产交易网签管理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交易网签监管工作,房产交易在网签完成即实现交易备案确认,后续不再设置交易确认环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水利局、县气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领导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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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时新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自然资源总督察 |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
郑润根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综合考评、保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青团、妇联、工会、退休人员管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土地整理复垦、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美丽乡村(旧村改造、宅基地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招投标及标后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局办公室、自然资源保护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联系江南、凤川、新合资源所。 |
刘金水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行政审批、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方案审批、规划核实、复核验收、项目管理、依法行政、信用建设、信访维稳、平安考核等工作;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监督管理科),联系分水、百江、合村资源所和土地房屋开发公司(江南农贸市场)、桐庐县徐霞客研究会。 |
汪宏华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总督察 |
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砂石整治、扫黑除恶、安全生产、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工作;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总督察办公室、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复评办公室、瑶琳资源所。 |
陈泳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
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开发利用、收购储备、招商引资、土地交易、留用地开发、存量盘活等工作;履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所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开发利用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横村、莪山、钟山资源所。 |
易辉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农转用报批、指标统筹、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数字化改革、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管理、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档案、统计等工作;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调查登记科、征地事务中心、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城南、富春江资源所。 |
李颖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
负责空间规划体系和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类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设施专项规划管理、全县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坡地村镇、城乡规划;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 规划编制中心。 联系桐君、旧县资源所。 |
科室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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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政务公开、会务、保密、档案、安全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预算、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经费财政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纪检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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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59 | 陈彬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的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规划和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本级行政应复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规划和资源违法行为确认和案件移交、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事项调处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县级事权责清单的梳理、明确和监督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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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20 | 李可 |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 |
承担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的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及资料管理利用工作。承担全县土地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工作。承担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及测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测绘资质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管理、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管理、测绘活动和质量监督管理、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测绘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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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8506891 | 胡欢欢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各项指标的统筹落地工作。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和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规划统筹管理和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工作。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工作。承担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镇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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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31 | 钟夏芬 | 详细规划科 |
负责全县各类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设施专项规划管理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轨道线网、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全县重大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编制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历史文化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县景观风貌、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规划编制和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详细规划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承担重点区块战略规划编制、发展研究和重大项目空间布局研究工作。承担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拟订规划实施管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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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6983790 | 蓝祧彪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拟订并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拟订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以及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工作。负责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集体使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监管交易平台。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供应计划,组织开展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供应审查。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和城市地价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牵头制定并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协助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和古生物化石及地质遗迹。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调处较大矿业权权属争议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 |
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8506920 | 洪文 | 行政审批科 |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推动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管理具体承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具体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审核、出让土地首次转让合同审查、改变土地出让条件等审批工作。承担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方案或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承担重点平台以及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和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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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8506892 | 萧飞 | 自然资源保护科 |
负责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水、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平台建设和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各类规划和要素的保障和统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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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8506955 | 周鑫 | 监督管理科 |
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自然资源市场批后监管、复核验收,负责建设工程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从依法申请规划验线到通过竣工规划核实整个过程中进行批后监管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配合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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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56983791 | 胡丽娟 |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单位地址 | 公开电话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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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 (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手续及土地交易信息发布。 (二)参与全县转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三)负责土地使用权政府收购储备工作。 (四)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开发利用工作。 (五)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 (六)协助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报批等工作,指导项目实施,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七)负责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指标以及标准农田等指标台账。 (八)协助开展耕地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九)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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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70 | 周超群 |
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 (一)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二)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和卫星遥感执法检查。 (三)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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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17 | 林泽楠 |
桐庐县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一)参与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参与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参与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参与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三)参与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四)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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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25 | 黄鑫 |
桐庐县规划编制中心 | (一)承担城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课题等研究工作。 (二)承担重大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规划研究及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维护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三)承担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提供初审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规划技术成果规范制订工作。 (五)承担全县各乡镇(街道)规划编制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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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33 | 侯兰 |
桐庐县征地事务中心 | (一)负责拟订各类用地的土地征收方案,并做好批后公告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组织调整区片综合价工作。 (三)核算土地征收成本及土地成本移交工作。 (四)核算留用地指标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指标。 (五)对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对未能达成签约一致项目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协助做好司法强迁工作。 (六)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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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号 | 0571-64217037 | 胡欢欢 |
桐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一)负责全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受理、审核、登簿、制证、发证等具体事务工作。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不动产测绘及成果备案、不动产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工作。 (三)配合做好不动产的权属调查、权属纠纷调解。 (四)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县内各类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五)协调全局网络正常运行以及软硬件采购的技术支持。 (六)完成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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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行政审批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 0571-64217069 | 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