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 下属单位
  • 单位全称:

    县司法局
  • 监督电话:

    0571-64212632
  • 单位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4楼
  • 邮政编码:

    311500
  • 机构负责人:

    潘武伟
  • 电话:

    0571-64212636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冬令时8:30-12:00、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