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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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9万人,较上年净增 0.17万人;支付养老金39.08亿元,同比增长7.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82万人,较上年净增0.57万人,参保率99.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72 万人,较上年减少0.88 万人;支付工伤金0.49亿元,同比下降15.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81万人,较上年减少0.01万人;支付失业金0.8 亿元,同比增长1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上年的350元/月提高到37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上年的1863元/月提高到2034元/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2070元调整到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时工资从20元调整到22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平均抚恤金从1517 元/月调整到1686 元/月。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不含五保)6966 户(8546 人),较上年增加114 户(104 人);其中城镇575人,农村7971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上年的1259元/月,提高到 1301元/ 月,全年支付保障金11961.57万元,同比增长10.0%。年末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940人,较上年增加91人,全年支付保障金2531.82万元,同比增长11.3%。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幸福颐养”示范区。年末各类养老机构、敬老院31家,床位2258张,入住老人1256人;儿童福利机构1个,床位 50 张;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家,床位317张;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214个,床位3778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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