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
一、政策背景
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维护美丽浙江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持续擦亮“千万工程”金名片的底线任务,是检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擦亮“千万工程”金名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桐庐县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试行)》(桐政办﹝2023﹞48号)和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经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征求意见,形成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强化监管和科技支撑,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围绕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培育以秸秆资源化、产业化为重点的示范项目及领军企业。到2024年底,各镇街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机制,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离田率到达30%,建成1个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和3个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
三、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水平;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完善台账制度,提高数据准确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创新”等5个方面,对我县全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进行了相关规定。按照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的总体思路,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推进技术研究和模式集成,拓展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渠道,实现多途径、多层级、高值化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常见问题
1.问:为什么开展散户秸秆回收工作?
答:根据我县已发现的秸秆焚烧现象,主要是零散分布的种植户所为,规模种植大户因签订了承诺书,秸秆禁烧相对做得较好。因此针对散户开展秸秆回收工作。
2.问:什么是散户“秸秆换肥”?
答:散户收集的农作物秸秆,可按照100斤秸秆兑换30斤有机肥的比例,在村镇回收点用秸秆兑换有机肥。
3.问:散户秸秆回收点在哪里?
答:散户秸秆回收点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管控秸秆禁烧区域自行布点,每个乡镇(街道)将会及时对外公布相关村镇的回收点。
4.问:属于兑换的农作物秸秆有哪些?
答:散户种植的水稻、小麦、油菜、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属于兑换范围。
5.问:补助对象主体有哪些?
答:补助对象为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以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主体。
6.问:散户农作物秸秆回收补助具体分为哪几个部分?
答:对回收散户秸秆兑换的商品有机肥实行全价补助;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回收散户秸秆到收储网点的给予每吨200元的补助;对到秸秆收储网点年收集农作物秸秆量100吨以上的回收主体,给予100元/吨的运输补助;对镇街级收储网点购买小型秸秆处置设备的给予全额补助,总补助不超过4万元。
7.规模回收补助发放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收集利用本县范围内水稻、油菜、小麦、大豆、玉米秸秆1000吨以上的规模利用的主体(需经工商登记),给予300元/吨的收集、离田、转运和利用补助。
8.问:购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有补助吗?
答:开展秸秆离田、回收、利用的主体,可申报购置灭茬机、抓草机、打捆机、秸秆粉碎机及相关秸秆综合利用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相关设施设备在购机补助的基础上,追加补助至购机价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问: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创新试点项目给予多少补助?
答: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在本县内围绕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开展试点示范的,根据可推广性、可实用性给予补助,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解读机构: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解读人: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仰忠明
联系方式:0571-8954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