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4-122237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17 10:18:12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4〕13号 关联文件
【文字解读】《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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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起草思路

一是全面承接落实。对照省市“8+4”政策体系,在全面承接落实基础上,按照“能出尽出”的要求,结合桐庐实际,制定了八个方面70项政策措施。

二是体现桐庐特色。全面梳理省市“8+4”政策文件和县内延续性惠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同时聚焦企业关切,更新迭代现有政策体系,积极构建更符合桐庐特色、更契合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体系。

二是突出量化可操作。把提升市场主体的认可度、获得感、满意度摆在第一位,除明确定性目标外,尽可能将政策措施量化具体化,确保好操作、易兑现、能落地。

三、主要内容

共八个方面70项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5.88亿元。通过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充分发挥县属国企作用、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等9项具体政策,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1.7亿元。通过强化科技创新财政资金保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推进研发机构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在桐转化、推动高水平创新人才引育、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县域众创孵化生态等10项具体政策,全县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2.6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高于面上投资增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4.5%。

(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1.1亿元。通过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等10项具体政策,力争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推动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6700万元。通过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产业发展等9项具体政策,实现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交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1.69亿元。通过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便利货运车船通行、加快推进桐庐融杭强城工作、加快创建大件运输源头试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等6项具体政策,实现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3200万元。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激发消费潜能、稳定外贸发展、发挥电商优势、加强招商引资等5项具体政策,实现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8%,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达1.85亿美元。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3.78亿元。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建设美丽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13项具体政策,基本实现全县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均达8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50%以上的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安排财政资金5.27亿元。通过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弱有众扶”等8条具体政策,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四、实施期限

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解读机关: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汪瑶

联系电话:0571-8954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