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4-122236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17 10:15:28
统一编号ATLD00-2024-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4〕13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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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抓好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10个以上,完成投资21.9亿元以上,力争增补省“千项万亿”项目2个以上。推进省市重点项目59个,完成省市重点项目投资97.3亿元以上,县重点项目75个,完成县重点项目投资158.6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力争增长10%以上。

(一)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动态调整重大项目库,常态化储备高质量项目。实施全县重大项目攻坚,用好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要素保障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5.88亿元。其中,用于县属学校、公立医院、文化体育等民生设施建设资金2.42亿元,城市路网、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4亿元,农业、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资金2.12亿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全县争取储备专项债资金需求47亿元以上,实际发行额15亿元以上。争取储备一般债资金需求20亿元以上,实际发行额5亿元以上。积极争取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与商业银行作用,支持“平急两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全县2024年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000亩,全年争取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应批快批,做好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争取奖励指标。全县2024年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600亩以上。(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水局、县发改局)

(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15万吨标准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5.5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装机0.5万千瓦以上。持续全面落实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18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时同比下降1分以上。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桐庐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76条任务举措清单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等特许经营项目,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5个领域补短板,分领域整体谋划,统筹设计、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八)充分发挥县属国企作用。支持县属国企主动投资“两个覆盖”项目,发挥国企投融资、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县属国企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4亿元以上,鼓励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专项低息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县属国企)

(九)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扩大有效投资 推进重大项目”比学赶超活动,优化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做优做实“标准地+”要素配置,健全县级统筹项目调度机制,确保项目推进提速提效提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有力支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全县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2.6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高于面上投资增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4.5%。

(十)强化科技创新财政资金保障。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增长保持在15%以上,县本级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投入。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70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创新主体培育2000万元,激励加大研发投入2500万元,鼓励知识产权运用及品牌建设1000万元等。安排1亿元支持人才引育培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牵引、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择优推荐机制,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支持企业实施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攻关,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二)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科技局)

(十三)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安排2500万元用于研发后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增量给予不超过15%支持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四)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上”,实施新一轮“科技初创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科技领军企业”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注重“规上企业高新化、高新企业规上化”培育方向,持续发力梯度培育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科技领军企业和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实行就高补差。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五)推进研发机构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成果、有产品、有制度”的标准,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对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实行就高补差。对认定为县飞地研发中心的,给予10万元奖励,经年度绩效评价给予年最高20万元的补助。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海外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的,按省、市要求予以配套。支持科创平台、科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创建与绩效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六)加速科技成果在桐转化。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落实省、市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政策,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拓展高校院所列入县创新载体,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助。贯彻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的风险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七)推动高水平创新人才引育。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走进企业。落实省、市对高端外籍专家、海外工程师支持政策。对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桐创业,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三年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按LPR的100%贴息扶持、三年最高5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属地乡镇街道)

(十八)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省、市科创金融服务政策,逐步探索完善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重组扩容科技风险池基金,年放贷款额1亿元左右,并对贷款企业给予实际贷款的最高1%担保费和上一年度12月份一年期LPR结算产生利息额的50%进行补助。深化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十九)打造县域众创孵化生态。落实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奖励政策。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备案(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

全面承接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市五大产业生态圈,牢固树立“强产兴县”理念,加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落实力度,全力推动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

(二十)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1.1亿元。其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打造“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发展矩阵资金6000万元,支持建设“未来工厂”、实施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历史经典产业传承资金,鼓励小微企业园集聚发展、“工业上楼”资金2200万元,支持县域医疗器械创新发展、能级提升2000万元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二十二)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加强与头部机构及产业方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为先进制造业导入资金与产业资源。推动已组建基金加快项目投资,确保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5%以上。引导激励政府产业基金投向我县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尽职免责事项清单,完善考核评价,健全投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政府产业基金服务先进制造业的整体质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三)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实施制造业融资畅通工程,推进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高质量服务制造业。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2024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人行桐庐县支行、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二十四)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全县2024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五大产业生态圈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在符合“标准地”出让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方案”“带产业类别”出让。支持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商服”“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片区统筹再开发,2024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1200亩以上。统筹推进“工业上楼”工作,园区企业容积率宜高则高,推进上中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积极引导县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回购力度,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低效工业用地回购后,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非生产性用房除外)可按幢按层且按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

(二十五)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实验室及重大科创平台等作用,加快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予以适当支持。重点聚焦生命健康、智能型机器人、先进能源、前沿新材料等领域,鼓励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六)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链主企业”培育,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确保全县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5%以上。对经评审认定的工厂物联网项目、市级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按照实际投入分别给予外购软件技术50%,设备20%的补助,工厂物联网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市级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同一企业近3年内仅可享受1次。对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分别给予8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对市级“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2024年力争实施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15家,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十七)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提质,做大做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群体,力争新增1家鲲鹏企业,努力培育雄鹰企业。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规后连续3年保持在规的再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推进“专精特新”名城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档补差)。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不断优化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D类企业。对亩均综合评价A类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当年投资类项目的补助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D类企业不予补助。推动个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推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构建由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小微企业园、“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等多种形态构成的分级分类产业平台体系。强化开发区建设,用好市级开发区财政奖补专项资金,推动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向开发区集中。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培育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工业功能区,市、县“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扶持。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促进小微企业园提档升级,对评定为“星级”园区的,分别给予市场运营主体五星级50万元、四星级30万元、三星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

(二十九)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支持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实施市“鲲鹏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等制造业企业人才自主评审有关政策,授权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人才自主认定。持续完善企业引进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重点企业与在杭院校合作,培育输出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点在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培育领军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

(三十)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6700万元。其中,支持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产业、文化产业、电商、商贸发展4700万元,支持“中国快递产业集聚区”建设1000万元,促进文旅体高质量发展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十一)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深化迎春商务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优化商贸综合体业态,力争亿元楼宇实现突破。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推进特色小镇迭代发展,提升产业平台能级,优化规范管理机制,全力挺进全省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桐庐民营快递中心、城南街道、开发区)

(三十二)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2024年,新增规(限)上服务业企业60家,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15家。培育认定一批“星级”总部企业、物流标杆企业等,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落实服务业领军企业成长计划,支持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十三)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对获评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500万元补助经费。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等项目。积极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税流程。(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十四)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积极组织优秀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各类工业设计奖项、活动。组织院校师生、设计师参与各类设计论坛、展会、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三十五)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遴选认定一批重点文化产业(文化人才)项目,对获评省、市级荣誉的重点文化园区、街区,按规定根据文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资金补助。支持民营文化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有序参与对接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十六)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各乡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5%机动指标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用地,鼓励利用现有存量农房、低效集体用地、乡镇企业等低效闲置空间发展旅游项目。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推进“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项目,确有需要的允许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与演出中介机构等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对积极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开拓客源市场、引进会议会展活动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十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按规定使用省级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单位(项目)、省运动休闲乡镇以及品牌赛事培育等事项,按照标准给予资金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项目建设,以“共建共治共享”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体系。鼓励体育企业发展壮大,扶持一批具有市场引领力的运动休闲企业,构建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鼓励承办高品质体育赛事活动,以赛促旅,以赛引流,做强体旅融合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三十八)支持快递物流产业发展。鼓励快递物流总部、第二总部、功能型总部招引,在培育期内根据其综合发展情况给予奖励。鼓励集采平台建设,对采、供双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晋级物流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快递末端驿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快递企业购置或租赁符合规定标准的设备用于县内末端派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招引,探索设立快递物流业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基金。(责任单位:桐庐民营快递中心)

五、交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交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县总目标,加快推进重大改革、深化结构调整、实施关键举措、攻坚重大工程,实现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十九)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19亿元,支持后亚运道路环境提升和柴雅线肖岭隧道连接线贯通工程。预算安排5000万元,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18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80.7公里。预算安排150万元,稳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按照创建样板县标准要求,加强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开通城乡“客货邮”线路、新增改造综合性服务站点,改造农村物流网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桐庐邮管局、县邮政分公司)

(四十)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积极推动关于保障落实全市水路领域碳达峰工作,切实开展老旧运输船舶拆解淘汰补助工作,继续推进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四十一)便利货运车船通行。继续加强管理,通过打击渔船碍航捕捞、过闸船舶不诚信申报吃水等违法行为,减少碍航水上交通事故对船舶过闸效率的影响。合理利用排门山锚地进行二次调度,优化富春江船闸闸室档位设施,不断提升精细化调度水平,力争平均待闸时间控制在10小时以内。(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十二)加快推进桐庐融杭强城工作。县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持续推进融杭强城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聚集桐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幸福美丽城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

(四十三)加快创建大件运输源头试点。县财政安排创建试点费用200万元,依托智能化采集核验设备,对有需求的大件运输企业进行服务,提升核验效率、准确率,大大缩减大件运输的许可申请办件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服务桐庐制造业企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街道)。

(四十四)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坚持城乡公交公益性和经济型相平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破解城乡公交体制性障碍,实现“五个一”目标,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普惠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可负担、百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城乡公交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发集团)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

发挥亚运长尾效应,持续推进扩大内需,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大外贸主体培育,积极抢订单拓市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202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8%,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1.85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6500万美元。

(四十五)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扩内需促消费、商贸服务业发展,安排2200万元支持外贸进出口、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新电商、利用外资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十六)激发消费潜能。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打响“爱上桐庐”城市消费品牌,开展“百场百户百店”消费扩容行动,全年组织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组织参加杭帮菜美食嘉年华、厨神争霸赛、“味美浙江”餐饮品牌建设等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打响“桐庐味道”美食IP,评选首批桐庐老字号企业和百家“桐庐味道”品牌餐饮企业。支持特色消费场景打造,评定县级夜经济集聚区1个,力争创建市级高品质步行街1条;继续推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积极申报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支持新建提升商贸项目、鼓励发展连锁,提升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

(四十七)稳定外贸发展。深化“百企千人”拓市场行动,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推动外贸企业组团参展、传统产业抱团出海,2024年组织外出参展企业250家次以上。加强出口信保支持,对企业自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投保费80%补助,对上年自营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由政府实行统缴统保。支持企业开展进口贴息、“杭信贷”融资免费担保、汇率避险等省、市政策申报,加大外贸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四十八)发挥电商优势。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线上推广“桐庐味道”。开展“十场百企千名主播”促消费活动;为企业开展“一对一”运营问诊等多形式培训,提供10场以上1000人次参与的新电商专业培训;搭建传统制造企业与大平台合作桥梁,拓展企业销售渠道;推动县内一、二、三产与外部资源进行合作,加速企业拓宽经营渠道,助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十九)加强招商引资。持续推进“全员全域招商巩固提升年”行动,优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加强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落实省市招商引资和吸引外资的专项政策举措,力争省市级外资招引激励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以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及我县“8+N”产业为导向,聚焦视觉智能、新能源、磁性材料、快递物流等重点产业,在国内重点城市组织举办专场推荐会,开展“一把手”招商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县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4年全县行政村基本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8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50%以上的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3.78亿元。其中用于兑现现代农业政策5000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3300万元、历史文化村落保护350万元,支持农田建设2554万元、农村水利建设9257万元,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菜篮子工程等2380万元,推进土地整治项目1.5亿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十一)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实施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持续推行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政策保险政策。推进规模养殖场资产整场抵押融资试点。落实省级小麦、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相关政策。2024年,推动“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建档覆盖面继续增长、授信户数稳步提高,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十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36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不少于8000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700亩。(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十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完成省定新建高标准农田265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3018亩,新创建省级绿色农田1个,实施提标改造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5000亩,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十四)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省市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最低收购价、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和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稳步提高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水平,积极发展大豆等旱杂粮种植,县级安排2100万元以上用于稻麦和旱粮、油菜规模种粮补助,加大粮食种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设省市级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13个,组织开展水稻高产示范方竞赛,对前6名给予奖励。加大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安排800万元以上对统一安排提供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粮食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贴。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在实行全省完全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对单季稻(晚稻)增加市级农业主体综合险每亩200~400元,保障额度提高到每亩1400~18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供销总社、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五十五)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实施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奖补政策,2024年新建和提升改造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400亩以上,开展市级“菜篮子”基地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实施市级现代渔业发展政策,新增推广新型综合种养面积6500亩。落实畜牧业产能新增奖补,稳定畜禽生产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十六)建设美丽乡村。启动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1个、未来乡村3个、特色村6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9个,续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1条、未来乡村3个、特色村5个,打造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2条,建设和美乡村重点区块6个、美丽经济协同发展示范村15个。实施农村供水单站提升改造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增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林水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五十七)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落实市级种业奖补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确保全县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落实省市县有关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保险与往返路费补贴。建成农事服务中心2个,落实省级有关农事服务中心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政策,建成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4个,开展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县的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五十八)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积极争取“钟山蜜梨”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工程试点项目,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新建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推进建设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1个。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五条补充意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十九)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联乡结村”结对帮扶活动,扶持各行政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积极探索乡村合作养老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林水局)

(六十)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继续实施杭州市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新增农创客320名,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加强桐庐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建设,推进农创客孵化园等众创空间建设。搭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展销,组织农创客企业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直播间,在线下设立农创客产品专柜,促进“产加销”一体化。持续赋能,开展农创客培训、沙龙等活动,优化桐庐县农创客导师队伍结对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六十一)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29.2亿元。出台“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县城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主阵地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加大对“快递版”地瓜经济等特色经验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桐庐民营快递中心)

(六十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落实《桐庐县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优化《桐庐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保障“新市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4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六十三)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5.27亿元。其中用于劳有所得、幼有善育、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以及对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资金3.13亿元,规范促进县属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1.89亿元,支持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资金0.25亿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十四)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优化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春雨计划,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及增员补贴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力争新增就业1.3万人,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1万人。落实《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等规定,增强用人单位及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根据省市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平稳实施。(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六十五)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服务体系,支持普惠托育向小月龄延伸,进一步优化托位分布结构,紧扣需求推进用人单位、人口聚集区域托育机构建设,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内涵,推动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养育照护师资培训100人次,提高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开展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艾梅乙阻断项目。完成“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3家,组织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活动100场次。健全完善县、乡两级人口均衡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确保省市生育支持配套措施落地落细,县级特色举措丰富多元。做好计生利益导向工作,规范各类补助发放。提高优生服务水平,开展县级“两癌筛查”关爱育龄妇女,实施免费避孕项目,做好生育力保护,加强新型婚育文化的宣传。按照省市部署,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十六)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新增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一级幼儿园10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职级制、班主任星级制、幼儿园编外教师合同制,加大名师引育力度。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级,学前教育普惠率保持94%以上,义务段教共体覆盖率100%,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基础教育。推进普高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加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供给力度,落实分配生招生比例不低于70%。完成职业教育培训3000人次以上。深化校外培训环境清朗行动,实现机构纳管率、上平台率、合规机构支付渠道开通率“三个百分百”。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优化调整教育服务区,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提升办学条件,借助市级“西部补短”工程,加快学校建设,提升办学条件,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新城中心学校、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方埠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校投入使用,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2430个,建设省级“示范食堂”10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科技局)

(六十七)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完成市一医院桐庐医院整体搬迁启用,加快推进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持续推进等级医院建设。开展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桐庐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启动桐君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凤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楼、富春江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急救站点建设项目。启动新一轮县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第二批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实施卫健系统学习力提升工程,成立桐庐县卫健系统医疗技能培训中心,建立分级分层医技队伍进修培训机制,提升基层医生能力水平。建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瑶琳镇卫生院创成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接入应用全覆盖。建设慢病一体化门诊3家,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完善智慧化站室3家,升级改造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诊疗促进相关服务。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为小学二年级、初中二年级学生免费开展窝沟封闭,为13-14岁女生免费接种双价HPV疫苗,开展高危人群免费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继续做好特定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免费服药工作。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部分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开展万人职业健康体检补助项目。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实施县中医院强院工程,推进县域中医药“三中心一在线”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设备,新(改)建“中医阁”13家。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实现120急救系统自动获取报警人定位。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

(六十八)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实施八条购房新政,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积极协调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需求问题,盘活新建保障性住房500套以上,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开展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提能增效”行动,推进物业管理与小区治理融合发展。新增天然气用户5000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20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40台,省级未来社区3个,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开发区)

(六十九)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等制度。2024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70张,打造社区食堂2家,新增村社老年助餐点10家,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新增康养联合体3个,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建成规范型以上社区服务综合体5家。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个,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评估9500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落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长期护理保险我县参保人数达到40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七十)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助联体”作用,链接社会救助资源,发布项目县级不少于10个,镇(街)级不少于3个,为100户困难家庭提供居住环境改造。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发放工作,规范提升2家残疾人托养机构,实施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25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30人,新增残疾人就业93人。2024年新增慈善组织2家以上,慈善信托规模资金300万以上。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全县实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全县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3%。(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8.63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全县上下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