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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民生福祉,实现老有颐养,同时为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23〕65号)及《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号文)。
三、常见问题
1.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吗?
答:不享受,未按规定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原因,被暂停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暂停列
入专项资金保障对象。
2.自管小组是什么?
答:一定数量的企业退休人员为一个单位,组成一个自管小组,并由一名自管小组长负责管理。主要负责小组内成员的慰问及工作联络。
3.不体检的话体检费可以折现吗?体检费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不可以,体检去指定的医院体检,县退管中心按400元的标准与医院结算,杭州市外人员可凭体检发票据实报销,但不超过400元的标准。
4.当年退休人员可以体检吗?体检多久一次?
答:不可以,以前年度退休的人,本年度体检年才可以体检。我县体检两年一次,下一次体检时间是2025年。
四、注意事项
1. 服务关怀经费统筹用于退管公共服务、自管小组建设和住院慰问、大病慰问、丧事料理等慰问关怀等。1、住院慰问标准为150元/次,一人一年不超过一次;2、大病慰问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个人自付支出超过5000元的,其中,年支出不超过1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年支出超过1万元低于2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年支出超过2万元低于3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500元慰问,年支出超过3万元低于4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慰问,年支出超过4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500元慰问;3、丧事料理慰问标准为200元;4、对因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发生重大困难或发生其他确实需要给予关心帮助情况的重点、特困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补助;5、自管小组长可按管理服务人数按不超过10元/人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500元退管服务经费补助;
2.健康体检经费两年一次,每次体检标准为400元/人。县退管中心根据实际参检且上传体检报告的人数,与承检医院结算费用。杭州市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在常住地医院自费参加体检。凭体检正规发票到县退管中心按实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体检经费标准。
五、新旧政策对比
1.服务经费标准由原来的60元每人提高到2024年100元每人,以后年度标准视周边县市标准调整再定。
2.原文件未规定住院慰问、大病慰问、丧事料理慰问的具体标准,现文件规定住院慰问150元每次,一人一年不超过一次,大病慰问依据一个年度的自付金额分档核算,丧事料理慰问200元每次。
3.原文件未规定自管小组长服务经费补贴标准,作为工作人员聘请费用,现文件规定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申屠庆良(县人社局局长)
联系电话:0571-6463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