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3-11925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8-22 18:06:40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办〔2023〕36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桐庐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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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结合省市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该县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桐庐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入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明确整治目标,并按照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的步骤组织开展工作。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9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2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总体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深化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到2025年底,完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并依托应用技术实现排污口动态监管,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体系。

(二)工作任务

1.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通过遥感监测、水面航测等技术手段,对排污口进行排查和复核,明确排污口的位置、种类、数量、特征、排放去向等信息,并建立排污口清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针对亚运水环境质量保障核心水域内的排污口,优先开展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分级分类原则,通过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排污口,切实减少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3.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落实排污口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数字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和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口的合规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该方案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和管理主体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污口得到有效监管。

3.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排污口排查和整治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水面航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排污口进行准确全面的排查和复核,确保排污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组织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污染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文件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桐庐县行政区域范围。2023年9月15日起开始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解 读 人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局长 徐江宏

联系电话:0571-8954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