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3/2021-109437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8-25 14: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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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就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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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用工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优做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我县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1”》(桐政办〔2020〕40号)

三、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为我县企业招聘首次在桐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下同)以上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标准和期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就业补贴一次性奖励为3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企业职工入职时间满6个月(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后,即可向县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处窗口(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如企业职工入职时间距2022年1月31日未满6个月(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的,可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6个月内完成申请。

3.补贴申报所需资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分别填写《助企就业补贴申请名册》、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录用证明、营业执照、员工参保证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数据无法共享的,还需提供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解读机关: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申屠庆良(县人社局局长)

联系电话:0571-5850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