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1-105996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22 09:02:45
统一编号ATLD00-2021-00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废止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1〕24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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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抢抓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机遇,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新制造业计划”,加快培育支撑桐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未来工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省委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对标“重要窗口”定位要求,围绕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重点目标,创新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进机制和标杆培育体系,以数字赋能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加快推进我县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产业数字化为导向,以企业数字化改造为抓手,加快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县域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型分布式制造新体系建设,增强供应链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整体“车间化”转型,加快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推动制笔、针织等特色行业在全省率先形成小单快返、生产协同、资源共享的组织型制造新体系。全县两化融合发展保持一类地区水平。

——2021年,力争数字化改造诊断企业50家以上,深度上云企业5家以上;新增在役机器人100台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80%、机器联网率达75%,实施工厂物联网项目15个以上;培育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服务县内企业100家以上。力争培育省、市“未来工厂”15家以上,其中认定5家以上。

——2022年,实现深度上云企业10家以上;新增在役机器人100台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85%以上,机器联网率达到80%以上,实施工厂物联网项目20个以上;新增培育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各1个以上,累计服务县内企业200家以上。力争新增培育省、市“未来工厂”5家以上,其中认定3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改造诊断全覆盖。以各乡镇(街道)、平台、企业为实施主体,在全县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磁性材料、医疗器械、针织、制笔等重点行业各择优征集10家左右代表性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信息化系统应用、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规划等诊断服务;建立企业数字化改造档案和培育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对实施深度数字化改造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企业,给予每家诊断费用60%、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完成改造并获评省市“未来工厂”相关荣誉的企业,再给予每家诊断费用40%、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二)推进数字化人才培育。开展“百名专家进企业,百家企业进高校”行动,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设备、软件攻关能力。探索“职校培养+校外提升+入企实操”应用型人才培育模式,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本地企业CIO后备人才。开展“教授CIO”服务,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结对+组团式”技术交流载体,完善本土数字化人才培育机制,强化企业CIO俱乐部效能,每年组织不少于5次课程培训或考察学习。加快经济线干部数字化改革能力素质提升,打造新智造转型服务铁军。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资金予以保障。

(三)推进企业设备升级。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购置工业机器人、厂内自动化物流设备或其他自动化设备,提升设备数字化水平和联网率,夯实数字化改造基础。对于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给予采购额10%的补助。对于单台设备采购额在30万元以上或年度采购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设备采购额25%、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于购置厂内自动化物流设备,并实现自动化生产的企业,给予设备采购额30%、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四)推进5G工业应用。重点支持5G在数字化改造中的应用,加快企业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覆盖;推进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网络建设,与NB-IoT实现协同;完善无线传感器网络(WSN)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实施的5G应用项目,给予各类传感器等硬件投资额及首年5G网络资费(包括5G专线服务费、5G专网其他配置服务费)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推进企业融入分布式制造体系。聚焦市“聚能工厂”培育,支持“聚能工厂”建立分布式制造体系和制造能力共享交易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业务优化和产能高效配置。鼓励中小企业主动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依托平台资源加快发展。对列入“聚能工厂”组织分布式优质制造资源(企业)目录,且年度供货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推进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性开发适合我县产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APP,为企业提供模块化、低成本的精准解决方案。对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各类工业APP产品和服务,通过APP应用快速实现智能化。对企业首次应用经认定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产品,给予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资总额50%、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七)推进工厂物联网项目。实施以工厂物联网为重点的企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节能降耗等环节的应用,支持企业普及制造执行、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和集成。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县级工厂物联网项目,按照实际投入分别给予外购软件技术50%、数据采集设备30%、生产设备2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推进制造空间焕新。以快递回归战略为契机,以富春未来城建设为载体,培育以总部经济为重点的高能级“赋能工场”。以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分水模具产业园、电子器械产业园等为重点,开展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规范园区运营管理,培育一批数字化“智造工场”。对市“赋能工场”“智造工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制造业数字化小微园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

(九)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围绕县内重点行业和块状产业,鼓励龙头(链主)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协同的制造创新体系。着力引育一批工业互联网专业运营服务商,打造一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提升两链数字化创新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产业生态良性发展。对注册在我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每年服务县内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省、县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

(十)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重点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实施一批数字化设计、网络化协同、共享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场景”应用示范。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示范试点,对县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对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800万元、30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对市级“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奖励(进档补差)。对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四、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县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工作专班职能,落实责任分工,健全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领导、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更强合力高质量推进数字化改造。

(二)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加大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数字项目招引、标杆企业打造等方面资金保障力度。

(三)机制保障。以数字化发展指数评价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运行监测和督查晒绩机制,落实月度研判、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组建桐庐“未来工厂”专家库,精准对接和挖掘一批优质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实时精准服务。

五、附则

本意见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有关政策奖励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享受省、市、县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行补差。“一企一策”企业不重复享受。具体条款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解读。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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