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0-80721 发布机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03 20:17:4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办〔2018〕60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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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的资源化利用是实现桐庐农业和畜牧业生态协调、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利用问题已成为生态畜牧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一方面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植业主,因承包法存在的空子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身需要,生产过程采用化肥而不使用有机肥,另一方面畜禽养殖业主发展现代标准的规模化养殖生产,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尿水沼渣沼液没有出处,大量堆积造成错位放置,并引起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2017年10月、2018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抓好落实,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本工作方案的制订是为了促进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高效利用,彻底消除其对环境的污染隐患,实现桐庐农业和畜牧业的生态协调、绿色发展。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浙江省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浙农专发〔2017〕7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61号)。

二、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底,力争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机制,纳入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制定并公布本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县农林局备案。县“五水办”要结合“五水共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机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2.全面构建种养循环体系。按照桐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内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

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畜禽排泄物后续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工商资本投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鼓励采取收购、参股等形式改造提升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企业生产能力。支持建立区域性沼液配送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管护、统一防虫防臭施肥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优先在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支持建设若干区域性沼液配送服务中心,全县每年推广应用沼液15万吨。

4.加大有机肥推广使用力度。重点在全县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垦耕地等,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全县每年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8万吨。

5.强化科技支撑。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加强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集成示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推广密闭式发酵、生物转化和微生物菌剂、臭气控制菌剂等新技术、新措施。大力推广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6.全面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场、土地承包使用主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在深入排查畜禽养殖污染隐患的基础上,督促畜禽养殖场进一步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和畜禽养殖污染线上线下监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场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和环评审批手续;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8.加快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保留的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和生态化提升改造。在此基础上,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分层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到2020年,建成省级美丽生态牧场16个。

(三)适用范围


桐庐县辖区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活动。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桐庐县农业和林业局

解读人:徐根亮

联系电话:6460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