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1/2019-81062 发布机构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6-25 12:27:10
统一编号ATLD23-2019-00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卫发〔2019〕62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关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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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优化便民服务流程、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现就我县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医患关系,按照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服务与医保结算管理新模式,通过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最多付一次”举措,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流程,积极提高医院医疗业务能力,让群众少跑腿、就近跑、不跑腿,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在2019年6月底前,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乡镇街道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并结合市民卡电子账户功能提供多种结算服务方式。

(三)服务对象

杭州市级医保和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地正常参保市民,并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信用就医服务协议书》人员。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危重及需紧急救治的病人按原有途径执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支付的情况,患者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危重及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除外)。

(四)总体目标

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目标,积极探索医疗服务与医保结算管理新模式,通过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全方位诊疗新模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烦”等问题,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快“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相关的软硬件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细化服务举措,规范就诊流程,确保该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公立医疗机构稳步推行。要通过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预约诊疗等配套改革,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提升基层就诊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有序就医模式。

(二)规范操作流程。拥有“钱江分”的桐庐县正常参保市民通过杭州健康通APP、健康杭州微信、健康桐庐微信等途径,与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机构、医疗保障局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信用就医服务协议书》后,可持市民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享受此项服务。根据个人“钱江分”情况,签约“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并获得一定的信用额度,在该信用额度内,门诊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应支付部分,可以通过信用额度先行扣除,在就诊结束后48小时内通过手机在线完成支付;住院病人在一定受信额度以内,免交住院押金,在出院时一次结清。各公立医疗机构应酌情配备自助挂号和自助结算设备,优化就诊流程,避免和减少付费排队现象。

(三)建设就医诚信体系。由杭州市卫健委统一建设云医平台,提供的功能包括:签约管理、失信名单、欠费管理、短信提醒、信用额度动态管理等,同时云医健康平台与城市大脑中枢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医疗数据资源城市级共享。同时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完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尽快实现患者信息在医保部门、公立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并将恶意逃费患者信息纳入不良记录,列入医疗诚信“黑名单”,同时今后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和医保直接报销业务,并联动公安、金融等部门,对性质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大对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力度,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医疗卫生机构拨付其垫付资金。

(五)完善医保资金拨付。县医保和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先看病、后付费”服务,通过完善总额预算制度,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以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理念,是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的一项创新举措。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县卫健局负责调研论证、需求收集、组织实施工作;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改造医保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险资金的及时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先看病、后付费”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县发改局负责“钱江分”相关信息技术配套服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相关信息系统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落实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审核工作并及时拨付资金;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恶意逃费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做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意识,及时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桐庐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桐庐县财政局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桐庐县民政局

2019年6月25日

原文附件:桐庐县关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