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15/2019-80786 | 发布机构 |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8 14:18:06 |
统一编号 | ATLD16-2019-00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住建通〔2019〕57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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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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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提升民工学校在创建文明工地、保安全生产、建精品工程、促进和谐社会方面发挥重要平台作用。根根据住建部等中央五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市建委《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实施办法》,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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