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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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精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3日。 1、邮箱:511813557@qq.com 2、传真:0571-64217070 3、电话:0571-58506937 0571-58506936 附件: 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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