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22002504413L/2025-1010424539 | 发布机构 | 桐庐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 统一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
| 文件编号 | 桐教〔2025〕20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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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现将《桐庐县中小学生集中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庐县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桐庐县中小学生集中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方案(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试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各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五育并举实践课程,持续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目标要求,参照衢州、桐乡等地集中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做法,现就组织全县中小学生集中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做中学、学中悟”为核心,融合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以下简称县实践学校)校内实践与县内外基地研学的学习模式,引导学生在动手操作、实地观察、团队合作等过程中,实现知识扩容、技能进阶、视野拓展,实现学生在知识、能力、素养层面的协同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双减”与五育并举要求提供实践支撑。
二、活动地点
集中综合实践活动以县实践学校为核心阵地,同时整合县内外优质研学基地、实践教育场所等开展实践教育。
三、参与对象
全县公办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可预约参与;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四、活动时间
两至四天含期间晚上住宿。
五、活动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紧扣五育并举与“双减”要求,依据学生认知水平差异,构建“实践筑基+研学拓维”的活动体系,确保活动内容与基础教育改革方向同频,切实将减负转化为提质实效。围绕“五育融合、素质提升”目标设计课程,强化实践性与创新性,设置丰富多样的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手工制作、科学实验、农业体验、素质拓展等,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同时,深度结合县内外各类教育资源,让研学成为行走的实践课堂,推进教育与科技、人文、生活、社会的融合,切实丰富“双减”背景下学生的课外实践场景。让学生在实践与研学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实现知识学习与生活体验的深度融合。组织参与学校可根据学情,选择课程菜单,形成“一校一策”活动内容安排。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校成立学生集中综合实践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组织方制定详细活动方案与安全预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并按30人以下班级至少1名带队教师、30人以上班级适当增加带队教师(兼顾男女教师比例)标准配备随同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并做好学生封闭式管理与指导。
2.各中小学校需提前与县实践学校对接活动课程、主题研学活动需求,并商定活动具体内容等。
3.各中小学校要开齐开足综合实践、劳动等课程,集中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所占用的课时,在总课时安排计划中统筹调剂。
4.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做好集中参与集中综合实践活动准备。要求参与集中实践活动的学生严格遵守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活动要求,听从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指导。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实践,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展现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5.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认识学生综合实践的重要意义。可以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宣传集中综合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安排,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提醒学生遵守活动纪律和安全规定,并为学生准备必要的个人学习和生活用品。
6.集中综合实践活动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学校要积极发动学生自愿参与。个别因特殊情况不参与集中实践活动的学生,学校需做好其在校学习活动等管理;困难家庭学生经申请并报组织方同意,可免费参加县内集中实践活动。
7.集中综合实践活动由县实践学校牵头组织落实(全县学校日程安排、课程菜单、活动安排、收费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不明事宜和具体活动对接可向县实践学校咨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58500059,15906680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