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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理桐庐县足球赛事的“假赌黑”与赛风赛纪问题,杜绝重大事故,特制定桐庐县足球赛事管理方案。
一、 总体目标与原则
1. 核心目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足球领域“假赌黑”,杜绝重大赛风赛纪案件和赛事安全事故。
2. 管理原则:遵循依法依规、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系统治理的原则,压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参赛、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二、 构建全方位教育预防体系
1. 实施准入教育
· 对象:所有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
· 要求:赛前必须接受专题教育并通过考核,签署《赛风赛纪与反赌球承诺书》。教育将作为参赛、入队、入职的基本审核条件。
2. 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
· 内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体育精神,进行法治、规则、职业道德教育。
· 形式:定期组织讲座、培训,利用新媒体、赛前会议、现场广播等多渠道宣传。将反面案例(如操纵比赛、赛场暴力)纳入警示教育。
3. 加强青少年足球道德培育
· 结合校园足球:将赛风赛纪教育深度融入桐庐县校园足球课程与各级联赛,从小培养正确的胜负观和体育道德。
三、 压实责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
1. 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
· 赛事组织方:承担主体责任,须在赛前制定风险预案并明确现场责任人。
· 参赛单位:承担本方人员管理主体责任,须指定赛风赛纪责任人。
2. 强化赛事安全与秩序管理
· 综合预案:制定涵盖安保、医疗、应急熔断的赛事组织方案。
· 赛场管控:加强入场安检、分区管理、人流疏导,配备专业安保与急救力量。
· 借鉴经验:参考“桐君哨兵”群防群治模式,发动可靠社会力量参与秩序维护。
3. 建立风险预警与联合监管机制
· 风险分级:对赛事进行风险定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部门联动:县体育部门牵头,与公安、宣传、网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常态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针对“假赌黑”,强化与公安的打击合力。
四、 违规行为界定与惩戒措施
1. 明确违规行为
主要包括:弄虚作假、消极比赛、操纵比赛、赛场暴力、无故弃赛罢赛、扰乱秩序、发表不当言论等。
2. 严格执行分级惩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违规主体:运动员、教练员等
处理措施(由轻到重)
· 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 通报批评
· 取消赛事相关奖项评选资格
· 禁赛(单场至终身)
· 取消参赛资格与成绩
· 移送公安机关
违规主体:裁判员
处理措施(由轻到重)
· 通报批评
· 取消赛事相关奖项评选资格
· 取消单场或全部执裁资格
· 禁裁(1年至终身)
· 降低或撤销技术等级
· 移送公安机关
违规主体:赛事组织方/参赛单位
处理措施(由轻到重)
· 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 取消赛事承办资格
· 依法处以罚款
· 列入行业失信名单
3. 建立行业联合惩戒制度
· 禁赛名单:建立桐庐县足球赛事严重违规违纪人员及单位“黑名单”。
· 联合惩戒:名单内人员及单位将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与本县所有足球活动,并在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受限。及时向上级协会报送信息,推动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惩戒。
五、 畅通社会监督与统一投诉渠道
1. 设立统一投诉受理平台
· 主要渠道:桐庐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专用渠道:县文广旅体局体育发展科投诉电话:0571-89546092。
2. 完善投诉处理与反馈机制
· 受理:平台统一受理关于赛风赛纪、安全隐患、“假赌黑”线索的举报。
· 处置:按职责分工,迅速转交体育部门、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
· 反馈:通过平台或预留联系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进展与结果(依法需保密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