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1220025042025/2025-1010411337 发布机构桐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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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桐庐县殡仪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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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殡仪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和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发布杭州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杭民发〔2018〕113 号)精神,以及殡葬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现就我县殡仪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二、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等8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另有惠民殡葬政策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前提下,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是由群众自主选择的特殊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个性化遗体接运服务、丧事礼仪策划与布置、遗体单独存放等9项,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守信原则协议约定。

四、各殡仪服务机构应切实按照公布的殡仪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执行,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五、各殡仪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接受监督。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殡仪服务收费标准、项目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同时废止。

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桐发改[2025]8号 关于完善桐庐县殡仪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