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22002504114N/2026-101050714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3-13 |
| 统一编号 | TLD00-2026-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26〕7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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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向新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
大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创平台能级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技人才引育留新格局。县财政预算安排1.45亿元。
(一)鼓励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企业研发投入提升机制,攻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两清零一提升”,实行“科技创新普惠+行业专项激励”的研发激励政策体系,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企业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力争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65%,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4.3%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二)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培育,夯实科技创新基本盘,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以上,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以上。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实施“金种子”计划,提升我县中小企业专利能力水平。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鼓励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打造以“用”为导向的金字塔型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本地研发平台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构建“一产业一龙头企业一研究院”研发机构体系,对首次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着力提升规上企业市级研发机构建设率。新认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四)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构建成果对接转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机制。加快布局主导产业中试基地,打通“研发—中试—孵化—产业化”的创新链与产业链,经市认定按上年度新增中试设备设施投入额给予三年累计最高2000万元的建设支持,并按上年度对外服务给予其最高200万元运营支持。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建立头部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创新模式。优化重大科技专项储备择优推荐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五)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对接杭州“3+N”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基金,持续壮大科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信贷支持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完善科技风险池基金运行机制,持续推出“高新贷”等专属产品,错位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年放贷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桐庐金融监管支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人才引育支撑。积极引育申报国省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大力招引5541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顶尖人才,高质量推进“新职教名城”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兴科技企业人才授权认定支持。加大对“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流动共享人才支持,选派10名以上。持续实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授权人才认定100个以上,新增高层次人才450名,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11000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县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深化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加快培育具有杭州特色的“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培育县级5541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群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县财政预算安排6500万元。
(七)积极组织申报省“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揭榜项目。争取市级“腾笼换鸟”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和低效用地盘活。完成20家以上“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全县2026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5541X”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供地。持续打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工业上楼”组合拳,探索集群关联产业集聚发展的“智造社区”模式,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900亩,其中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1150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足用好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5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政府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十)加快实数融合。支持企业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杭州市“AI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家。支持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上规和连续3年在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县发改局牵头)
大力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提振消费政策,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县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
(十二)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发放汽车、商超、餐饮、文旅等消费券,带动商品消费与展会、赛事、演唱会联动促消费。落实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首店经济向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持续擦亮“爱上桐庐”“桐庐味道”等消费品牌活动,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
(十三)深化落实国家提振消费政策。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2000辆以上,家电、3C类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和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落地,加大对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数字广告经营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主体发展。加快培育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五)支持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壮大。持续深化迎春商务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加快推进春城大厦、中欧城、荣正广场等楼宇业态丰满。支持打造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集聚区。支持特色场景项目、“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物流标杆企业4家左右。用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城南街道〕
(十六)推进大宗商品贸易提质增效。推动批发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全市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引育大宗商品市场主体,瞄准全国大宗商品龙头企业,积极招引其总部、区域总部及采购销售、风险管理、金融结算、行业研究等功能性中心落户桐庐。(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七)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创造新型消费和服务模式。推动“平台+产业”双向赋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超级工厂”及平台产业带源头工厂等培育项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交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交通强县”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全域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改革,高质量打造“四好农村路”2.0版,实现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县财政预算安排1.53亿元。
(十八)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推进桐庐县全域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推进公路养护“降本增效”和“美丽公路”全域覆盖。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0公里,养护工程51公里。实施物流网点提升改造2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分公司、桐庐邮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十九)持续推进“融杭接廊”工作。推进高铁(高速)补贴系统升级并及时兑现补贴,争取高铁班次优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聚集桐庐,为产业跃迁、文旅升级、服务同城的三位一体发展提供交通支撑,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幸福美丽城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
(二十)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持续推进场站(亭)提升改造项目、线路优化等工作,其中新增改造“固定班次+预约响应”城乡公交线路3条,支持特色公交定制专线服务,开展桐庐县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建成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普惠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可负担、百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城乡公交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管大队、县交发集团)
(二十一)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低空经济省、市补助资金和市级低空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低空物流企业招引与培育、低空航线运行,推进起降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开航线前期运营,鼓励低空经济在医疗等公共服务和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推动全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实施无人机末端起降点不少于5个,新增低空航线5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桐庐邮管局(桐庐民营快递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县建发集团、各有关乡镇街道〕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县商务局牵头)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主动融入发展新格局,着力引进高质量外资项目,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质增效。县财政预算安排1200万元。
(二十二)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深化“百企千人”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全年出境参展企业200家次以上。加强出口信保支持,对企业自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最高80%的补助,实行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缴统保。开展外贸企业梯度培育,发展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支持文化“新三样”等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争取进口贴息、融资担保、汇率避险等省、市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十三)加力推动电商产业发展。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模式,延续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商站内外引流推广、国内电商平台推广给予政策支持。深化电商公共服务,开展“培训+供应链+陪跑”的新电商实战化人才培训,导入外部机构、达人及产业链资源,全年开展电商服务活动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二十四)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充分利用境外投资者已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调动利润未分配外资企业投资意愿。积极开展境外招商,拓宽项目信息来源。鼓励外商在我县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国家、省科研奖励、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由县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40个以上,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制造业投资增长10%,产业投资增长6%以上,项目投资增长5%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左右。政府及国有企业安排资金87.41亿元。
(二十五)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提升至55%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县级安排重点产业和新质生产力项目用地指标1000亩以上,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六)促进民间投资。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政府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分别争取达到80%以上。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十七)强化要素供给。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实施“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000亩、用林800亩,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35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6500万立方米以上,实现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光伏累计装机达到2万千瓦以上。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水局)
(二十八)深化投融资改革。深化“项目+财力+风险”重大项目县级统筹机制改革,安排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专项经费100万元,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必要性,确保项目建设与地方财力匹配,支持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加大三资盘活力度。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贷款”组合,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十九)攻坚项目建设。迭代实施县级专项激励,更加聚焦项目提速、投资放量,全面推进产业、制造业、基础设施、民间投资等项目建设,按季度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乡镇(街道)、主平台等单位予以资金、行政激励。(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县财政预算安排1.59亿元。
(三十)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项目。持续推进水稻机插作业,确保完成水稻机插作业面积4.01万亩,并对实施水稻机插作业的农户给予资金补助。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培育一个市级智慧农业产业园。实施土特产“四链百亿”行动,培育20亿级全产业链2条,10亿级全产业链2条,力争总产值突破85亿元。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全链条科技赋能,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积极引导林下经济往“三产”融合的方向发展,提升市场抗风险能力。拓展特色消费新场景,“桐庐味道”销售额破10亿元,“桐庐民宿”营业额破6.6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县林水局)
(三十一)全域打造诗画桐庐和美乡村。稳步推进9个乡村片区组团,和美乡村覆盖率90%以上。实施富春江、分水江美丽河湖建设。深入推进4个在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力争完成项目验收1个。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为重点,同步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通过对多个乡镇的管网与加压设施进行系统性改造,并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的专业化运营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林水局)
(三十二)统筹推进农民进城和青年入乡。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系列保障举措,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引育乡村运营人才,持续带动青年入乡。持续推进农创客培育提升,打造“1+5”农创孵化体系,培育精锐农创客110人以上。加强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确保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十三)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深化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支持分水省级中心镇培育发展,打造“富美桐庐”发展轴上的关键枢纽。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年度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有序推动人口、产业、要素向县城和中心镇梯度集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四)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深入推进省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实施年度缩小“三大差距”项目23个,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以上。落实强城兴村融合发展政策。深入推进乡村富美“四优”工程,重点抓好空心村整治、中心村提升,力争全年转移集聚安置200户、5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十五)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坚持“产业为本、机制为魂、共富为要”原则,通过改革创新组团发展、要素集成、乡村经营、利益联结、片区治理五大机制,推进实施“横美两山”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谋划争取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县财政预算安排5.99亿元。
(三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制,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计划,全年力争挖掘岗位0.5万个以上。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0.93万人以上。锚定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新职教名城”政策体系,持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不断满足我县“141X”主导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实施育儿补贴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成桐庐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不少于300场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优化调整城乡托育服务资源配置,支持“医育结合”背景下托育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免费托”和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十八)持续推进“学有优教”。持续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完成乔林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分水实验小学食堂综合楼等项目建设,完成三所小微学校(园)户外活动场地提升改造,新增学位810个;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改革力度,在全县公办小学成立若干个融合型教共体,实现义务段公办学校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公办幼儿园新增托育学位200个以上,力争到2026年底托育教育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结合桐庐实际,出台4条购房新政,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公租房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400户,“青荷驿站”服务保障青年100次(天)。有序实施新一轮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省级城市更新城区、片区、社区、小城镇试点10个。推进“大”物业提质扩面,促进物业管理和小区治理融合发展。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5个,天然气扩面2000户,新增新能源充电桩200个,推动加装电梯应装尽装、能装则装。实施农房改造建设2000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
(四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8.5人。推进“幸福助餐”行动,新建(改造提升)老年助餐点位10个。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强化重点(优势)专科与专病诊疗中心建设,提升疑难重症诊治能力。打造“安诊儿”医疗智能体集群,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万名基层医生进修”行动,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继续深化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成健康体检12.9万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监测比例保持5.3%以上;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推进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实施,为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900人次。新增心智障碍及重度残疾人帮扶性就业4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30人,康复辅具适配600人次。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4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
(四十三)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人口趋势研判与动态响应能力。加快推进杭州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工程标杆地建设,重点聚焦“教共体”“医共体”“养共体”建设。着力推进“两校打造”“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学校“资源优化”工程、三甲医院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县二院迁建、民生幸福共同体建设、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7.14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全县上下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自2026年4月8日起施行,政策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