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22002504114N/2007-101042039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统一编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07〕57号 | 关联文件 |
|
关于对“桐庐雪水云绿茶”产地区域划分的决定
| 访问次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桐庐雪水云绿茶”的品质特征,依照“桐庐雪水云绿”的原料要求和各产茶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及茶树的适制性,决定将“桐庐雪水云绿茶”产地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桐庐雪水云绿茶”原产地区域包括新合乡新合村、新四村、新民村、松山村、引坑村;钟山乡高峰村、子胥村、歌舞村、夏塘村、魏丰村、钟山村,垅西村;分水镇儒桥村、里湖村、大路村、塘源村、天英村、三合村、徐桥村、盛村村、太平村、怡华村、外苑村;百江镇联盟村、百江村、奇源村、苎坑村、乐明村、罗山村、松村村、钱家村、小京村、翰板村、后河村;合村乡后溪村、岭源村、三源村、瑶溪村;瑶琳镇元川村、大山村、文源村、何宋村、百岁村;凤川镇外源村、大源村、西庄村;横村镇后岭村、九岭村、双溪村、柳茂村、柳岩村、龙伏村、板头村、胜峰村;富春江镇俞赵村、里董村、芦茨村、茆坪村、石舍村等9个乡镇59个村,并对这些区域的茶园设置原产地域标志,增强原产地保护意识,全面普及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对未按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产地一经查处,即取消其原产地保护地域资格。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