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122002504114N/2014-1010420409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1-07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发〔2014〕44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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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抗灾水平,保障农民稳定增收,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中国保监委浙江监管局联合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4〕7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三个保险品种

1.增设露地蔬菜保险。

保险标的: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露地蔬菜。种植大户可单独自愿参保,其他小户可通过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自愿参保。

保险金额:叶菜类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亩200元、400元和600元,非叶菜类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亩800元、1000元和12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责任:热带风暴以上的热带气旋、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冰雹、冻灾、旱灾等。

保险费率:年基础费率6%。

保费分担:保费由各级财政补贴55%,其中省、县财政分别承担22%、33%;农户自负45%。

2.增设葡萄保险。

保险标的:种植面积5亩(含)以上的葡萄。大户可单独自愿参保,其他小户可通过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自愿参保。

保险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亩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保险责任:风灾、暴雨、洪水、内涝、雹灾、冻灾、暴雪、旱灾等。

保险费率:年基础费率7%。

保费分担:保费由各级财政补贴55%,其中省、县财政分别承担22%、33%;农户自负45%。

3.增设大棚西瓜保险。

保险标的:种植面积5亩(含)以上大棚西瓜。大户可单独自愿参保,其他小户可通过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自愿参保。

保险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亩500元、800元和1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责任:热带风暴以上的热带气旋、龙卷风、暴雨、洪水、雹灾等。

保险费率:年基础费率7.5%。

保费分担:保费由各级财政补贴55%,其中省、县财政分别承担22%、33%;农户自负45%。

二、增设高温干旱责任

在费率不变的基础上,将旱灾纳入水稻、林木综合保险(即竹林、山核桃、香榧等经济林保险)责任范围,旱灾标准由气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监测鉴定,即综合气象干旱指数重旱级别以上;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46天以上、夏季36天以上、秋冬季71天以上。

三、调整水稻保险金额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2号)精神,每亩水稻的保险金额由400元调整为400元、600元二档,投保人可以从中自行选择确定投保额。

四、调整部分险种免赔率

水稻、大麦、小麦保险每次事故的相对免赔率从30%下调为20%,即损失率达到20%(注:大麦、小麦含20%)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林木火灾保险每次事故的相对免赔额从15亩下调至3亩。林木综合保险公益林、用材林、竹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亩(含)调整为每次事故相对免赔额3亩(含),经济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含)下调为每次事故相对免赔额500元(含)。

取消大棚保险5%的绝对免赔率,保留每次事故500元的绝对免赔额。大棚蔬菜保险原10%的绝对免赔率调整为每次事故100元的绝对免赔额。

取消淡水养鱼保险赔偿处理中30%绝对免赔率,取消附加特定疫病死亡扩展条款中50%绝对免赔率。

五、开发蚕桑特色险种

结合本县蚕桑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户需求,探索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桑蚕保险,报省农险办备案后施行。其保险金额和费率按养殖时间确定,其中春蚕、晚中秋蚕每张保费800元,费率为4%;夏蚕、早中秋蚕每张保费600元,费率为7%。保险责任包括:由农药和有害气体中毒造成桑蚕死亡或上蔟不结茧,以及流行性、暴发性蚕病;雷击、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洪水、冰雹、泥石流;火灾、爆炸、房屋倒塌。保费由省、市县、养殖户按20%、55%、25%比例分摊。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村保险服务站平台,引导和发动农户积极投保,提高保险覆盖率。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人保财险桐庐支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抓好新险种参保、相关政策调整实施等工作,确保承保理赔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桐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开放险种一览表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6日

附件

桐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开放险种一览表

保险品种

保险金额(元)

费率(%)

各级财政补贴比例

农户自负比例

中央

水稻

400、600

7.5%

35%

32%

26%

7%

小麦

300

7.5%

35%

32%

26%

7%

油菜

300

5%

35%

30%

25%

10%

能繁母猪

1000元/头

6%

40%

20%

30%

10%

奶牛

5000元/头

6%

40%

18%

27%

15%

蔬菜(瓜果)大棚

实际价值的60%

按钢架、竹木大棚区分:一年期4.32%、8.4%;冬季大棚(12月至次年4月)2.52%、5.04%;夏季大棚(5-10月)2.1%、3.6%

22%

33%

45%

大棚蔬菜

叶菜类400、600、800

非叶菜类800、1000、1200

多年生蔬菜1400、1600、1800

钢架大棚7.2%、竹木大棚8.4%

22%

33%

45%

露地蔬菜

叶菜类200、400、600

非叶菜类800、1000、1200

夏季6%、冬季7.2%

22%

33%

45%

露地西瓜

300

7.5%

24%

36%

40%

大棚西瓜

500、800、1000

钢架大棚7.5%、竹木大棚9%

22%

33%

45%

公益林火灾

300

0.15%

50%

20%

30%

商品林火灾

200

0.15%

30%

18%

27%

25%

葡萄

1000、1500、2000

7%

22%

33%

45%

淡水养鱼

1400、2000、2500、5000

4%

18%

27%

55%

桑蚕

春蚕、晚中秋蚕

800元/张

4%

20%

55%

25%

夏蚕、早中秋蚕

600元/张

7%

保险品种

保险金额(元)

费率(%)

各级财政补贴比例

农户自负比例

中央

肉用鸡6-10元/羽

4%

26%

39%

35%

种鸡、蛋鸡20-40元/羽

5%

快大型鸡6-10元/羽

1.4%

肉用鸭7-9元/羽

4%

26%

39%

35%

种鸭和蛋鸭20-40元/羽

5%

林木

综合

竹林

500元/亩

0.56%

30%

18%

27%

25%

山核桃

20年生以下幼中树3-50元/株

0.42%

20年生以上盛果期树100-200元/株

0.42%

香榧

10年生以下幼树5-50元/株

0.42%

10年生以上挂果树100-1000元/株

0.42%

油茶、板栗

300元/亩

0.42%

杨梅

10年以下中幼树400元/亩

0.42%

10年以上挂果树400元/株

0.42%

生猪

投保数量≤1000头

500元/头

4.5%

40%

20%

25%

15%

1000-5000(含)

4.275%

5000-10000(含)

4.05%

>10000头

3.6%

柑橘树

三年以内幼树

≤1000元/亩或按每株5元(1年以内幼树)、10元(1-2年幼树)、15元(2-3年幼树)

4%

30

45

25

三年以上挂果树

2000-4000元/亩或每株20-40元

备注:1、保险金额分多档的,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人保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2、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已根据全省划定区域风险系数作了调整。3、部分品种实际费率还要考虑浮动系数,根据上年实际赔付率作适当上浮或下浮,具体参照各品种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