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13-103955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8-19 14:55:21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13〕46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审批权限和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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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县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共桐庐县委、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春江科技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2013〕18号)和《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及事项的通知》(桐政发〔2013〕49号)精神,现就下放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下放原则。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可以下放,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能承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律下放到位,权限下放方式分授权、委托、交办和机构延伸四种。

(二)分步实施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先试先行、逐步完善”的思路,不断充实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的进驻事项、完善服务功能,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巩固一批。

(三)高效服务原则。根据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企业需求实际,以有利于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审批效率为目的,充分放权和简化程序相结合,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

二、权限下放方式

成立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中心领导由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相关领导兼任,工作人员在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事业编制总数内调剂。机构延伸部门自行派驻工作人员进驻窗口。

(一)在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设立站(所)的部门,负责将原有站(所)的审批服务事项成建制进驻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并拓展服务功能;

(二)以机构延伸方式进驻的部门,要选派能力强、素质好、作风正的人进驻窗口,确保“人员、事项、授权”三到位;

(三)以授权、委托和交办方式进驻的部门,要明确工作流程,落实专人与窗口进行业务衔接,实现无缝对接;

(四)与企业关联度高,且事项未进驻窗口的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专人,建立专项服务小组,开展规范化、限时服务;

(五)权限在县级以上的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协助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全程代办。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企业服务中心是优化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政务服务,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提升竞争力的有效举措,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管委会要落实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快筹建步伐,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摒弃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密切配合搭建“规范、高效、便企”的审批服务平台。

(二)加强衔接,落实进驻事项。以“办事不出城”为目标,遵循“既突出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审批主体优势,又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聚平台功能”的原则,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衔接,根据事项清单,逐一分析梳理,确定进驻事项和授权方式。

(三)协调联动,健全服务机制。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要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开展行政审批和代办工作,对部门下放权限的审批事项,明确承接科室和具体人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从人员、业务、机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衔接不到位,造成审批脱节、管理缺位等现象。

(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审批业务知识培训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要通过集中培训、蹲点学习、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疑难问题及时答复制,防止因缺乏业务支撑,导致审批质量和审批效能降低。

(五)强化执行,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主要领导工作日程,严格落实执行,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人,签订相关委托协议书,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监察部门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服务中心代办员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及时发现、查找审批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附件: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扩权事项目录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扩权事项目录

序号

部门

事项类别

放权事项名称

放权方式

备注

1

县工商分局

许可

公司(分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机构延伸

新办企业

2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3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4

企业名称登记

5

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6

企业集团登记(组建、变更、注销)

7

个体工商户登记(开业、变更、注销)

8

户外广告登记

9

外资企业及分支(办事)机构登记(设立)

10

非许可

股权出质登记

投产企业

11

格式合同备案

12

县人社局

许可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派人进驻

13

非许可

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

14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资格核定

15

养老金待遇核定

16

参保职工丧葬费、抚恤费支付审核

17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18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19

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

20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审核

21

参保人员规定病种门诊的登记备案

22

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审核

23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登记备案

24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的核发

2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确认、参(续)保的登记

26

参保人员出国、出境带药的登记备案

27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28

失业保险待遇审批

29

招工录用备案

30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审核

31

县人社局

非许可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社保补贴审核

派人进驻

投产企业

32

《就业援助证》核发

33

职工工伤认定

34

企业录用未成年工(16—18周岁)用工登记

35

集体合同审核

36

退休人员连续工龄变更重新认定

37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资格核准备案

38

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及退休审批

39

职业介绍机构年审

40

技能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41

技师评审

4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43

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

44

培训鉴定补贴核准

45

桐庐县人才居住证申领资格审核

46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核准

47

外省调入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

48

县城市管理局

许可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机构延伸

在建企业投产企业

49

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50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含设置公益宣传广告)

5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52

工程渣土准运证核准

53

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许可

54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55

县司法局

非许可

对法律援助申请人异议的审查

委托

56

县发改局

许可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委托

在建企业

57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58

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59

非许可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交办

60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61

县质监局

非许可

组织机构代码核准登记

委托

投产企业

62

县民政局

非许可

门牌号码编制(变更、撤销)和使用审批

委托

63

县人防办

非许可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委托

在建企业

64

县经信局

非许可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委托

65

收缴墙改专项基金征缴

66

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缴

67

许可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68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69

县住建局

许可

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委托

在建企业

7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7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7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73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74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75

非许可

规划验收认可

76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审批

77

建设项目施工图规划审查

78

规划设计条件

79

灰线验线

80

建设项目批后修改

81

服务类

白蚁防治费收缴

82

出具放样通知单

83

质量跟踪监测

明确专人限时服务

84

建筑业管理

85

白蚁防治跟踪服务

86

县外汇管理局

服务类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

明确专人限时服务

87

外汇验资询证

88

县消防大队

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明确专人限时服务

89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90

非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91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92

县气象局

许可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明确专人限时服务

93

县供电局

服务类

用电增容申请与审批

明确专人限时服务

94

暂停用电申请与审批

95

临时用电申请审批

投产企业

96

新装用电申请审批

97

变更过户用申请与审批

98

电杆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