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09-10397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7-04 0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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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桐政办〔2009〕118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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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两免”工作,是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举措,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两免”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育龄群众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

1.已婚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3.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4.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及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两免”工作,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动员、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相关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两免”服务工作,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在检测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要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两免”检查率和群众满意率。

(二)切实加强优生咨询和指导,提高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能力和水平。以预防出生缺陷为重点,对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帮助其正确选择怀孕时机、预防感染、谨慎用药、合理营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

(三)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对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生育可能有异常情况、生育第一孩为遗传性病残儿的夫妇、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夫妇双方有家庭遗传史、曾发生不明原因的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用药不当史的夫妇,应作为重点管理、指导和服务对象,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开展产前诊断和产前筛选,加强孕前、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积极推广现有的适宜干预技术,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两免”对象和检查项目

(一)“两免”对象

我县常住人口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免”政策:

1.在我县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

2.生育管理地在我县的待孕妇女进行孕前优生检测的。

(二)检查项目

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项目参照浙政发〔2008〕82号文件执行,具体经费标准由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与县财政局商定。

五、组织实施

县人口和计生局作为“两免”工作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两免”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孕前优生检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完成孕前优生检测目标任务;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的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的优生咨询指导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婚前医学检查的目标任务,并配合做好孕前优生检测等工作;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开展优生指导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县民政局在做好婚姻登记的同时,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和引导婚姻登记对象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协助完成“两免”任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大“两免”措施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经常性地开展出生缺陷、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县财政局负责将“两免”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做好“两免”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开展优生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配合做好有关督查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两免”对象参检,重点做好“两免”工作的宣传发动、调查登记、告知服务、组织培训、检后随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两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两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免”的实施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免”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健全服务体系。县人口和计生局、卫生局要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开展优生优育的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解决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疑难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孕前优生检测等机构,健全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建立完善“两免”服务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两免”检查质量。

(三)落实“两免”经费。“两免”经费除上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同时,保障“两免”工作的咨询、宣传、培训等经费。

(四)强化考核评估。县人口和计生局要建立全县实施“两免”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根据工作目标要求,纳入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两免”工作实施到位。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