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5/2012-104007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6-09 09:54:12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住建通〔2012〕88号 关联文件
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模板木支撑系统和毛竹脚手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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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建筑施工中脚手架和承重支模架安全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012年7月1日实施)、《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2012年9月1日实施)以及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我县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模板木支撑系统和毛竹脚手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县范围内新开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模板木支撑系统和毛竹脚手架。

二、现已开工建设符合桐建设通〔2011〕16号文件所规定可以使用模板木支撑系统和毛竹脚手架的在建工程,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各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三、建筑工程中所用钢管、扣件均应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搭设脚手架等钢管必须经除锈涂色处理,严禁使用壁厚小于3.0的钢管。

望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等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