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5/2013-103951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6-09 09:47:28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住建通〔2013〕63号 关联文件
关于开展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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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驻桐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加快网上申报、审批步伐,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审批最快捷、办事最方便”县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3〕27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工作。

一、目标要求

按照“少审批、快审批、优服务”的要求,努力打造“审批最快捷、办事最方便”县,清理精简房地产抵押登记审批程序和收件资料,减少办事承诺时限,提高我县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水平。

二、工作部署

(一)试点阶段(2013年3月至4月底)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清理、精简收件和银行需扫描的资料;2.系统安装、调试,银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3.试运行业务为一般抵押权、最高抵押权;4.选择试点银行;5.银行将经办人员名单报住建局备案,并准备安装相关办公硬件设施。

(二)推广阶段(2013年5月至6月底)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总结试点阶段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完善系统,加强技术力量的支持和业务指导;3.银行经办人员业务系统培训,并制作操作手册;4.在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工作;5.开展房地产抵押登记其他业务网上申报;6.落实银行经办人员和抵押登记网上申报的所有硬件设施;7.总结试运行、推广阶段经验,完善、优化网上申报系统。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月起)

根据试点和推广阶段的经验,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制度。7月1日起,所有银行一般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业务(外地银行除外)实行网上申报。

房地产抵押登记其他业务的全面开展根据系统升级逐步推进。

三、其他事项

1.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出台《“桐庐县房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请各个使用单位遵照执行。

2.由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和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具体组织实施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doc

桐住建通【2013】63号—附件2“房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入网申请表.doc

桐住建通【2013】63号—附件3:房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结证明.doc

桐住建通【2013】63号—附件4:金融机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业务人员备案.doc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桐庐县支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