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09-103971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24 16:44:13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09〕70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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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桐庐县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公共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3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文化名县建设总体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分级投入、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大力推进县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看书难,看报难”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总体目标

以县公共图书馆为中心,以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为纽带,村(社区)图书室为基础,学校、企业等图书室为补充,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2009年,50%的乡镇(街道)建有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8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图书室;2010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图书室。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县公共图书馆建设

继续加大对县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投入力度,添置必要的设备,购书经费逐年增加。县公共图书馆增设农村图书流通部,主要负责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和村(社区)图书室建设的指导、人员培训和文献资源的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等工作。

(二)加快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建设

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原则上设在乡镇(街道)文体中心或与“东海明珠”工程用房共建共享。根据乡镇(街道)的经济基础、人口密度、服务半径、读者需求等因素确定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的建设规模、功能设置、资源配置和服务项目。县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应具备图书外借、报刊阅览、电子阅览、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等功能。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地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的正常运行。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每周的开放时间达到48小时以上。

(三)推进村(社区)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

依托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室),设立村(社区)图书室,配有专门的书架、书柜和阅览桌子等必备设施,达到一定的藏书,并配备专(兼)职图书管理员,每周开放3-5次。有条件的村可成为“杭州九馆一证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党员远程教育的基层服务点。同时,大力开展农家书屋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图书室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规模企业设立图书室,在驻桐部队、看守所和规模企业设立图书流通点等。

(四)县公共图书馆与乡镇(街道)分馆的运行模式

总馆负责分馆的图书采购、编目、分类、标引、加工等工作;分馆负责图书借阅管理和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的图书流通工作。总馆与分馆实行纸质图书资源和数字信息资源整合,分馆的图书、报刊等资料由总馆统一配送,书刊至少每两个月流通一次,数字资源与杭州市图书馆实行共享。总馆与分馆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一证通”,图书在全县总、分馆内通借通还。县公共图书馆要充分发挥图书流动车的作用,保证县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图书的及时流通、更新。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人员,统筹规划,确保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正常运行,并落实每年人均1元以上的购书经费。县财政按1:1落实配套经费,县公共图书馆按人均2元的经费标准配送书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

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村(社区)图书室的建设标准和具体要求由县文广新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