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3/2025-114133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5-27 17: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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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技能人才政策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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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是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特别重要的基础性骨干力量,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缩小三大差距的关键群体之一。

(一)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1.校企“订单”培养。(1)产业学院。校企联合建立符合“141X”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学院,开设相关专业招生一个班次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投入60%补贴,新建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补贴,续建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补贴,累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2)设置“订单班”。校企合作设置“冠名班”“订单班”,按行业协会(企业)实际支付金额60%补贴,每个班次累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

2.企业新型学徒制。(1)职工学徒。职工学徒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给予补贴,每年不低于5000元,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2)学生学徒。学生学徒按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3.在桐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补贴。在桐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班学生实习的我县企业(含分公司),且企业支付实习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间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4.在桐高校、职业院校学生融桐留桐就业补贴。在桐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桐就业创业满6个月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贴。

5.桐庐“未来技能之星”补贴。实施“金蓝领苗子”计划,设立“桐庐未来技能之星”,每年评选毕业班优秀学生,且毕业后在桐就业创业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

(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1.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发放50%。其中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需每年为我县开展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需每年为我县开展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

2.星级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星级技能培训机构评选,优秀技能培训机构补贴3万元,优秀技能培训项目补贴1万元。

3.技能大师工作室。(1)县级。补贴4万元,其中依托所在公司(单位)补贴3万元,领衔人补贴1万元;(2)市级。市财政补贴10万元;(3)省级。省财政补贴5万元,县财政额外补贴10万元;(4)国家级。国家补贴20万元,县财政额外补贴20万元。(5)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入驻行业(企业)建立工作室,解决企业技术攻关,最高一次性补贴20万元。

4.承办职业技能竞赛。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办赛补贴。(1)县(市)级。按参赛人数享受办赛补贴,参赛人数50人及以下的补贴2万元,参赛人数100人及以下的补贴4万元,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补贴6万元。(2)省级。县财政补贴20万元。(3)国家级。县财政补贴50万元。

5.技能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被认定为技能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1)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业绩突出,技能人才占全体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两个比重达38%以上。(2)近三年来,引育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50人以上。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自2024年8月1日起,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执行。

1.技能培训项目。含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

2.开发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围绕新业态、新技术、非物质文化、“桐庐味道”等地方特此技能人才,承接开发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给予专家评估、教材编撰、题库开发等费用,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

3.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纳入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上浮30%。

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补贴项目

产业类别

等级

补贴标准(元/人)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生产制造类

高级技师(一级)

4000

技师(二级)

3000

高级(三级)

2000

中级(四级)

1500

初级(五级)

1000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500

社会生产类

高级技师(一级)

2400

技师(二级)

1800

高级(三级)

1200

中级(四级)

900

初级(五级)

600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400

农林牧渔生产类

生活服务类

高级技师(一级)

2000

技师(二级)

1500

高级(三级)

800

中级(四级)

600

初级(五级)

400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300

技能提升补贴

生产制造类

高级(三级)

2000

中级(四级)

1500

初级(五级)

1000

社会生产类

高级(三级)

1200

中级(四级)

900

初级(五级)

600

农林牧渔生产类

生活服务类

高级(三级)

800

中级(四级)

600

初级(五级)

400

项目制培训补贴

每人不超过800元(每课时不超过20元,每天不超过8课时)

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补贴

职工学徒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学生学徒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意识(GYB)不超过600元;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网络创业培训及各地自主开发或政府购买的培训项目(课程)不超过2000元;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不超过10000元。

(四)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

1.高技能人才补贴。2025年1月8日后,对新引进或在职期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高级工(三级)一次性补贴1000元,技师(二级)一次性补贴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一次性补贴5000元。

2.高技能人才培育补贴。技能培训机构或企业自主认定高技能人才的,给予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育补贴,每培育一名高级工(三级)补贴300元,技师(二级)600元,高级技师(一级)900元。

3.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补贴。(1)选手参加我县举办的县(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经人社或教育部门组织(推荐)的社会人员(不含职业院校师生)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补贴2000元、1500元和1000元。(2)市级及以上。经人社或教育部门组织(推荐)的社会人员(不含职业院校师生)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1:1配比给予奖励。(3)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和优胜奖选手,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指导专家团参照执行。(4)引育技术能手。引育省级技术能手补贴2万元,全国技术能手补贴5万元,中华技能大奖补贴20万元。单位与个人各补贴50%。

4.评选认定“君山工匠”。经评选认定的,给予个人补贴1万元。

5.鼓励技能人才技术创新。(1)发明专利。技能人才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且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名的,每件给予一次性6000元、4000元和2000元补贴,其他国家减半。(2)实用新型专利。技能人才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且第一名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