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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是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特别重要的基础性骨干力量,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缩小三大差距的关键群体之一。
(一)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1.校企“订单”培养。(1)产业学院。校企联合建立符合“141X”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学院,开设相关专业招生一个班次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投入60%补贴,新建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补贴,续建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补贴,累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2)设置“订单班”。校企合作设置“冠名班”“订单班”,按行业协会(企业)实际支付金额60%补贴,每个班次累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
2.企业新型学徒制。(1)职工学徒。职工学徒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给予补贴,每年不低于5000元,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2)学生学徒。学生学徒按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3.在桐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补贴。在桐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班学生实习的我县企业(含分公司),且企业支付实习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间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4.在桐高校、职业院校学生融桐留桐就业补贴。在桐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桐就业创业满6个月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贴。
5.桐庐“未来技能之星”补贴。实施“金蓝领苗子”计划,设立“桐庐未来技能之星”,每年评选毕业班优秀学生,且毕业后在桐就业创业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
(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1.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发放50%。其中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需每年为我县开展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需每年为我县开展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
2.星级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星级技能培训机构评选,优秀技能培训机构补贴3万元,优秀技能培训项目补贴1万元。
3.技能大师工作室。(1)县级。补贴4万元,其中依托所在公司(单位)补贴3万元,领衔人补贴1万元;(2)市级。市财政补贴10万元;(3)省级。省财政补贴5万元,县财政额外补贴10万元;(4)国家级。国家补贴20万元,县财政额外补贴20万元。(5)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入驻行业(企业)建立工作室,解决企业技术攻关,最高一次性补贴20万元。
4.承办职业技能竞赛。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办赛补贴。(1)县(市)级。按参赛人数享受办赛补贴,参赛人数50人及以下的补贴2万元,参赛人数100人及以下的补贴4万元,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补贴6万元。(2)省级。县财政补贴20万元。(3)国家级。县财政补贴50万元。
5.技能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被认定为技能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1)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业绩突出,技能人才占全体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两个比重达38%以上。(2)近三年来,引育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50人以上。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自2024年8月1日起,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执行。
1.技能培训项目。含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
2.开发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围绕新业态、新技术、非物质文化、“桐庐味道”等地方特此技能人才,承接开发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给予专家评估、教材编撰、题库开发等费用,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
3.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纳入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上浮30%。
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补贴项目 | 产业类别 | 等级 | 补贴标准(元/人)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 生产制造类 | 高级技师(一级) | 4000 |
技师(二级) | 3000 | ||
高级(三级) | 2000 | ||
中级(四级) | 1500 | ||
初级(五级) | 1000 | ||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 500 | ||
社会生产类 | 高级技师(一级) | 2400 | |
技师(二级) | 1800 | ||
高级(三级) | 1200 | ||
中级(四级) | 900 | ||
初级(五级) | 600 | ||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 400 | ||
农林牧渔生产类 生活服务类 | 高级技师(一级) | 2000 | |
技师(二级) | 1500 | ||
高级(三级) | 800 | ||
中级(四级) | 600 | ||
初级(五级) | 400 | ||
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 300 | ||
技能提升补贴 | 生产制造类 | 高级(三级) | 2000 |
中级(四级) | 1500 | ||
初级(五级) | 1000 | ||
社会生产类 | 高级(三级) | 1200 | |
中级(四级) | 900 | ||
初级(五级) | 600 | ||
农林牧渔生产类 生活服务类 | 高级(三级) | 800 | |
中级(四级) | 600 | ||
初级(五级) | 400 | ||
项目制培训补贴 | 每人不超过800元(每课时不超过20元,每天不超过8课时) | ||
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补贴 | 职工学徒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学生学徒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 ||
创业培训补贴 | 创业意识(GYB)不超过600元;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网络创业培训及各地自主开发或政府购买的培训项目(课程)不超过2000元;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不超过10000元。 |
(四)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
1.高技能人才补贴。2025年1月8日后,对新引进或在职期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高级工(三级)一次性补贴1000元,技师(二级)一次性补贴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一次性补贴5000元。
2.高技能人才培育补贴。技能培训机构或企业自主认定高技能人才的,给予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育补贴,每培育一名高级工(三级)补贴300元,技师(二级)600元,高级技师(一级)900元。
3.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补贴。(1)选手参加我县举办的县(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经人社或教育部门组织(推荐)的社会人员(不含职业院校师生)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补贴2000元、1500元和1000元。(2)市级及以上。经人社或教育部门组织(推荐)的社会人员(不含职业院校师生)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1:1配比给予奖励。(3)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和优胜奖选手,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指导专家团参照执行。(4)引育技术能手。引育省级技术能手补贴2万元,全国技术能手补贴5万元,中华技能大奖补贴20万元。单位与个人各补贴50%。
4.评选认定“君山工匠”。经评选认定的,给予个人补贴1万元。
5.鼓励技能人才技术创新。(1)发明专利。技能人才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且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名的,每件给予一次性6000元、4000元和2000元补贴,其他国家减半。(2)实用新型专利。技能人才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且第一名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