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4/2025-113934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1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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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513A007的桐庐县中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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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513A007的桐庐县中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5月13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桐庐县中医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广场路70号

法定代表人:胡慧英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2059〕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