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2024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
||||||||
|
||||||||
|
||||||||
各相关企业: 为提升飞地研发中心运营能力,根据《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桐科〔2022〕1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飞地研发中心”)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21年、2022年、2023年认定有飞地研发中心的在桐企业,且申报前1年内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申报材料 向县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含申报承诺)。 2.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及薪金明细、科研场地平面图、专用科研设备明细。 3.上年度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成果明细;上年度促成申报主体获得的知识产权明细。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线上申报:登录桐庐县财政涉企资金管理平台(桐易办)申报,网址为https://tyb.tonglu.gov.cn/home.html,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2.书面申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递交至县科技局合作科(联系人:陈建龙;联系电话:0571-89545770;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6楼1617室)。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3. 监督电话: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电话:89545973 四、评审程序 经初审、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2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