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不能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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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行为属于社保欺诈骗保行为?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具体来说欺诈骗保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养老保险方面 ①伪造虚假材料或隐瞒信息:借助伪造的文件资料、虚构事实等手段,为自己或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养老保险金;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却通过虚假证明材料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基金;故意隐瞒领取人已故或在押服刑等信息,继续领取养老金。 2.、工伤保险方面 ①伪造、变造材料:通过伪造医疗诊断、检查报告、处方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通过提供虚假《交通事故认定书》、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方法,伪造工伤事故,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②挂床住院、虚假治疗及违规报销:利用挂床住院、虚假治疗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例如,有些医院通过挂床住院——即患者并未实际住院,甚至通过虚构治疗开出住院费用单据进行报销。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违规收费、串换药品、过度诊疗等手段违规报销,骗取工伤保险基金。 3.失业保险方面 ①隐瞒真实情形: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况没有上报,通过伪造失业登记证件等方式骗取失业保险金。 ②虚假材料:利用虚假材料申请稳岗返还资金或技能提升补贴。 二、法律责任 发生以上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举报和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更需要每一位参保人的共同努力,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可以拨打12333投诉举报。 我们应当时刻警惕社保欺诈骗保行为,并依法依规参与社会保险,切莫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触犯法律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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