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65/2025-112723 | 发布机构 | 县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08:07:29 |
统一编号 | ATLD73-2025-0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医保〔2025〕2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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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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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出台(含机构改革后涉及我局相关职能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桐人社发〔2017〕58 号)等3件文件,同时确认《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桐庐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桐医保〔2020〕22号)继续有效,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5日起实施。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桐人社发〔2017〕58 号 |
2 |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桐医保〔2022〕10号 |
3 |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长期护理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 桐医保〔2022〕19号 |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桐庐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 桐医保〔2020〕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