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件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该版处罚裁量基准自2025年2月1日起实行。
浙自然资规[2025]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