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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编制并发布桐庐县分水镇人民政府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可与桐庐县分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桐庐县分水镇院士路98号,电话:0571-64313254,邮编:31151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分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的原则,紧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落实,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为打造透明、高效、廉洁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公开工作信息73条,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4条,法规文件1条,公开征求意见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完成更新内设机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并办结,上年流转1件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依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分水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严格公开标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杜绝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分水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1+1+X”模式,加强领导对信息公开内容统筹审核,明确专人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职责,压实各办提供信息公开材料责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微信公众号“分水发布”,着眼重点民生领域、重要工作动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内容,组建形成政务信息传播矩阵。
(五)监督保障
分水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审核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收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开展社会评议,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分水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公开发布形式、政策解读质量、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2025年,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动态信息传播矩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各办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深化监督保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分水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