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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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现将初步清理结果(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件的途径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1.电话:0571-89545339
2.传真:0571-89545337
3.邮件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2楼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4.联系人:林芸
意见征集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9920.html
附件:1.桐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