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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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制定了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依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2024年,我局共做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83件,罚款金额601.85万元,其中,不予处罚案件20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4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线上线下开展普法系列活动12次。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今年以来为25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助力改善全市企业环境守法状况。

(一)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并重,降碳与减污协同增效,精准、科学、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12月31日,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³,绝对值排名全市第五。空气优良率94.5%,绝对值排名全市第三,同比改善率排名全市第一。6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4条主要河道(123个监测断面)Ⅰ类、Ⅱ类水质占比90%以上,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6.4%,达到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合同审查登记制度、内部处室联审制度、法律顾问审查意见制度。在2024年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2024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等20余份合同进行审查,提出了修改建议54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除由局政策法规科作为主体力量以外,聘请浙江春江明珠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兼职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为执法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支持。三是梳理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结合领导重要批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建议提案办理、重大民生实事等内容,梳理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依法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的发文流程,目前我局承办的《桐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三)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整改

积极配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浙江省进行的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整改点状问题、解决面上难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报告涉及桐庐4个个性问题,包括建筑垃圾违规堆存倾倒问题、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不力问题、赤洲岭悬崖乐园违规建设问题及龙洞背涉林垦地抛荒问题,已全部完成点上整改。

(四)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制定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实施“两江一湖”外围保护地带环评审批改革优化,借助“县乡一体”投资综合服务平台,在立项、供地等环节就提前告知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盲目上马。

二是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雷霆、绿剑等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以来,我局共做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83件,罚款金额601.8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起,持续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地落实。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分步有序推进化工、电镀、建材石材、家具等7个重点行业整治,目前全部90余家企业已完成“一企一档”,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其中建材石料行业整治揭榜全省试点,力争在2024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力争示范标杆。

四是全面完成排污权核定与入轨。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全面完成全县114家企业“十四五”排污权指标核定、公示及省交易平台注册等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64家企业(涉及2400余万元)排污权回购工作,得到市局表扬肯定。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今年三月,我局制定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

二是积极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审计小组的巡检工作。2024年,县审计小组、县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检查,根据规定,我局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并在检查结束后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高效进行整改,制定了相关的计划。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抓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好以案促改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周四夜学”等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确保全局干部思想和任务目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抓责任落实。深入实施“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工程,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专题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以王某某等人违法违纪案例为鉴,对照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抓常态监督。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梳理形成廉政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防范利益冲突、整治形式主义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小额采购项目内控流程,建立落实重大政府采购廉政谈话制度。

(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了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线上普法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赢得了广泛好评。

2024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了12次普法宣贯,发放宣传册一千余本,面向的对象除了辖区内的企业,还有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执法人员。普法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方面,除了组织企业集中进行普法宣贯,我局还送法入企,满足企业的个性化普法需求。

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美丽桐庐 全民行动”“云游自然”生物多样性直播等活动,充分发挥桐庐生态文明馆、四类环保开放设施等生态文明宣传阵地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推动形成“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获得杭州市现代化生态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杭州“活水来”杯五水共治宣讲比赛活动一等奖等荣誉。2024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排名全省第18位,较上年度提升21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依据法律履行职能的能力仍需提高,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未能把依法办事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待加强,聘请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服务的次数少、参与活动较少。三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工作在宣传范围上基本达到了铺地式的宣传效果。但是宣传形式有待丰富,要进一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明确定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2024年领导班子集中学法8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要求2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回访的自查与督查工作。我局对本单位负责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标找差、查漏补缺、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安排科室人员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小组,对县部门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所涉行政执法指标情况等进行“回头看”。

三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要求,制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行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集体研究法治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赋能“双百”攻坚克难助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生态环境优化,创设载体、找准切口,通过开展“春江红”党员护河、红雁助企服务等活动,在“双百”攻坚行动中贡献生态环保力量。二是坚定品牌矢志不渝铸精品。深入打造“红绿相融 互促共提”党建品牌,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生态环保工作深度契合、共同提升。三是固本强基砥砺奋进守初心。深入推进清廉环保建设,巩固深化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充分利用“生态智卫”平台优势,积极探索数字化廉政监督新模式。

(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企业公众学法用法培训等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二是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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