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2/2024-124304 发布机构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8-13 10:40:22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商〔2024〕10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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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相关要求,推动我县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4〕36 号)、《杭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6日-10月31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如未按时用完可适当延期。

二、补贴额度

本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总资金200万元

三、活动对象

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购买符合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要求的消费者

四、活动内容

(一)补贴内容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商户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 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笔订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 元。活动期间,每人限享受3次立减机会,单次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

(二)补贴品类范围

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微型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吹风机、烤箱、蒸箱、电脑显示器、净水器、投影仪、扫地机器人、除湿机、家用咖啡机25 大类产品,须达到一级能效,并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 位商品编码。

(三)参与活动商户要求

(1)在桐庐县登记注册从事家电零售的商户。  

(2)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商户促销优惠措施。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6)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7)未被桐庐县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活动方式

(一)折扣立减

本次活动采用银联云闪付"折扣立减"方式。消费者线下消费时,可到参与活动的商户,通过出示云闪付付款码享受9折1000元封顶立减优惠。

(二)系统判断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由收款终端自动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再次享受一次性补贴,单笔支付交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 元。

(三)退货退补

如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发生退货,则由商户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支持部分退货和全额退货。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延迟配送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补贴结算流程

(一)比对信息

对于享有折扣立减资格后的消费者,经收单机构比对购买产品信息确认符合补贴条件后,支付账单上直接按10%的比例立减应补贴资金,单笔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 元。

(二)核对账目

消费者完成支付后,参与商户将相关交易信息传送收款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记录并汇总各参与商户补贴资金支出情况。活动结束后由商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会同相关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参与活动的商户。

(三)补贴终止

服务机构动态统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设置相关预警阈值并及时向县商务局报告。一旦补贴资金额度支出达到临界值,系统马上提醒“补贴活动结束”,同时本次活动宣布结束。另外对有套补、刷单等异常行为的商户进行常态检测,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县商务局进行处理。

(四)退货处理

如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发生退货,则由商户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商户应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六、参与方式

各符合活动参与要求的商户,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此次活动,请填写《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申请表》(附件1)、《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承诺书》(附件2),盖章原件于5月30日前反馈至桐庐县商务局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蒋毅 13867446721。

附件:1.《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申请表》

2.《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承诺书》

桐庐县商务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商户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自营线上平台名称(选填)

2023年商户销售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结算账户账号

商户承诺

我单位按照浙江省延续绿色智能家电购买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承诺书

桐庐县商务局:

我单位承诺自愿参与2024 年桐庐县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活动时间:6月1日—10月31日(活动截止或额度发完即止)

二、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达到一级能效,并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 位商品编码。

(2)在桐庐县登记注册从事家电零售的商户。  

(3)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商户促销优惠措施。

(4)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6)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7)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8)未被桐庐县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通过本企业相关平台以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名义统一进行宣传,尽可能精准触达消费群体,全力利用促销活动契机拉动消费。

四、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活动,自愿接受县商务局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按照有关政策接受处罚。

五、本次活动全县共享总额度,先到先得,补贴额度用尽为止。如超出补贴额度,仍使用以旧换新名义进行折扣让利的情况,由我方自行承担优惠金额。

六、本次活动的咨询投诉等由我方负责,我方将通过适当方式,在营业场所公示咨询投诉电话。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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