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44/2024-124225 发布机构江南镇 发布日期2024-08-12 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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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江镇政〔2024〕12号 关联文件
江南古村落特色产业招引专项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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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迭代深化江南古村落“千万工程”实践,聚焦古村落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区块内业态招引再丰满,产业布局再优化,结构转型再升华,创新拓宽发展之路,加强资源“共联”、产业“共富”,特制定特色产业招引专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对象

入驻发展符合江南古村落规划定位,带动力强、诚信合法经营的工匠艺人、品牌民宿、特色小吃等。

二、扶持内容

(一)工匠艺人:

1.装修补助。给予新入驻项目每平米500元装修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入驻的国家级、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实施的首个产业项目,分别给以60%、40%的项目装修经费,单个项目补助上限分别为60万、40万。装修补助在正常营业后分两年进行,即满一年补助一半,满两年补助剩余部分。

2.租金补助。新入驻百匠艺人业态签订租赁协议在五年以上的,装修期内免除租金(限两个月),且给予“五年减半”的租金优惠政策。

(二)品牌民宿:

在指定区块内入驻的品牌民宿,给予每平米500元的装修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装修补助在正常营业后分两年进行,即满一年补助一半,满两年补助剩余部分。

(三)特色小吃:

在指定区块入驻与桐庐味道品牌相匹配,展示本地优质产品的特色餐饮。

1.装修补助。给予新入驻项目每平米800元装修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装修补助在正常营业后分两年进行,即满一年补助一半,满两年补助剩余部分。

2.租金补助。新入驻业态签订租赁协议在五年以上的,给予前三年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三、申报程序

1.业态入驻方均需提前报备,经古村落项目联审小组审核认定符合古村落发展方向的方可落地。

2.业态店面装修(包括店招)应与古村落整体风貌一致,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备并经古村落管委会审核通过,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需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装修风格,装修前需缴纳装修保证金。

3.业态入驻方需主动向江南古村落管委会提出补助申请,由管委会委托第三方进行装修评估等。

4.工匠艺人、品牌民宿、特色小吃每个单项各设补助资金150万元,以完成审批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资金分配。

四、附则

1.项目所享受的相关政策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2本政策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试行1年,原先的扶持政策同时废止。具体条款由江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江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