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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9月12日
二、申报对象
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是指在我县企业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经认定的产业实用型人才。
(一)技能人才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首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含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下同)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在2022年7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首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
2.劳动合同期限内我县所辖企业一线(不含公司副总及以上)在岗职工,国家职业资格与实际岗位相匹配,并由企业按规定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产业实用型人才
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1.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经县人力社保局批准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一二三等奖人员;
2.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经市级及以上人力社保局批准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一二三等奖人员。
注意:同时符合上述一类或二类企业人才条件的,当年只能以一种类型申报。申报产业实用型人才岗位补贴人员须是我县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由企业按规定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新取得证书(或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时)次月起,按高级技师300元/人/月、技师200元/人/月、高级工100元/人/月和产业实用型人才1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一线工作岗位、调离岗位至县外企业工作的,终止享受。对企业职工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实行按年度申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登录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https://hzjy.hzrs.hangzhou.gov.cn/,点击 “桐庐金蓝领在线”,选择“个人用户”注册登录或支付宝扫码登录,然后选择“人才岗位补贴”如实填写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补贴,不再予以补报。
(二)单位初审及公示。所在企业在单位内公共区域对申报人员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桐庐县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公示表》(附件2)上填写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通过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https://hzjy.hzrs.hangzhou.gov.cn/用单位账号申报(与个人申请途径类似),上传公示资料、年度考核材料(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上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上传书面考核意见)。
(三)联审及公示。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审,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核准及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核准发放月数发放补贴,补贴拨付至企业账号,由企业负责发放至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享受补贴。
(二)严格审核把关。企业在补贴申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享受资格,责令企业追缴补贴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要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个人,耐心做好沟通服务。如有疑问,请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科:64601107。
附件:
1.桐庐县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操作说明
2.桐庐县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