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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桐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桐庐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县围绕稳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长效机制、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局面,为推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争创浙江省食品安全县这一总目标,确定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四项重点任务,实施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放心”三项工程,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县的食品治理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防控,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1.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全县“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十三五”期末全县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90.5,比“十二五”期末提高了20%。先后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
2.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末,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72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20家,食品小作坊351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4100家,其中大型商超7家,农贸市场14家;餐饮5800家,中型以上549家,学校食堂51家,幼儿园73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1家;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主体370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0家。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02亿元。
3.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有力。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国际快递业大会、国际民宿发展大会、半程马拉松等及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实现餐饮安全“零事故”“零投诉”。食品安全保障实现了保安全、保供应、保满意和食材供应“零障碍”、酒店餐桌安全“零隐患”、社会餐饮安全“零事故”,受到了国内外来宾的高度赞誉,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4.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制定印发桐庐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深化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压实党委政府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食安委及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加大监管资源配置、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刑事检验认证等工作的保障力度。县政府每年安排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经费,设立源头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应急舆情管理、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食品安全宣传和专项表彰奖励等项目经费。
5.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农产品产地环境有效净化,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农业生产的土壤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绿色防控新技术得到推广,实行定点经营的前22种限用农药全部退市,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十三五”期间化学农药使用量减量总数2563吨。农资店经营进一步规范,初步建立了实名购买制,建立了全县农资店投入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管理机制。“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生鲜乳等八个方面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依托数字赋能智慧化监管初步实现,全县370家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主体全部纳入,165家实现二维码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抽检力度持续加大,县本级每年开展600批次以上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实现稳中有升。
6.全程监管严格实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餐饮示范创建、网络订餐和小餐饮整治、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等食品安全重点工程效果凸显。加大高风险产品抽检频次和覆盖率,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创新“互联网+”智慧监管,食品监管云平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风险预警平台、阳光餐饮智慧监管云平台和食安慧眼平台等系列平台建成运行,智慧治理系统初步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查办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开率达到100%。
7.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十三五”期间,全县以大要案为重点的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及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行刑衔接深化推进。2016年至2020年,共立涉食品刑事案件2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移送审查起诉30人。“十三五”末较“十二五”末,立涉食品刑事案件数增长185.7%,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数增长63.2%,移送审查起诉人数增长57.9%。
8.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立以明确责任法人制、内容告知制、自查承诺制、问题报告制、重点督查制、随机抽查制和联合惩戒制等七项制度为基础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完善管理体系。“十三五”末期,全县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共16家,全部开展HACPP认证。
9.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让人民群众从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到懂法、知法和维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举报查处奖励等制度,建立发展食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等群众性队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民间组织作用,引导、约束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和舆论环境。县级科普中心1个,县级科普基地1个,镇街科普站28个,村社科普站(栏、点)168个;其中,与企业、学校等合作共建特色科普宣传站3个,动员“四品一械”规上企业、大型网上交易平台在自有网络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栏10个。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食品安全治理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整个工作的基础还不够扎实,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距离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一是各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不强;二是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是由于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点多面散,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全面实现农业生产投入品的规范化管理仍具有一定的难度;四是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五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作业习惯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差异很大,生产经营过程的违规现象仍比较普遍;六是由于基于信用的监管理系统和机制尚未完善,食品抽检的覆盖率和检验技术的有限性,违法成本低,经济利益驱动的违法行为,不诚信行为仍然存在;七是新业态、新资源和新产品的出现,以及进口食品的种类和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八是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沟通与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了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出现。
(三)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发展关键时期,杭州市将这一时期确定为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将杭州打造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市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引领区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窗口”的示范区的改革攻坚期;《桐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桐庐要全力建设成为杭州大都市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和浙江大花园“耀眼明珠”,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县,“十四五”期间,桐庐要实现县域综合实力显著跃升、美丽生态建设显著进步、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开放合作成效显著提升、文化文明魅力显著彰显、幸福生活品质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为此,要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助力桐庐县“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的实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根本遵循,全面对接和落实杭州“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工作部署,充分结合桐庐县的实际,以群众满意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坚持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原则,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充分调动和整合政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民众等五个方面的资源和优势,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以社会共治为基础,以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全程监管为主线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用五年的时间,让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全县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和重大民生工程,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把食品安全作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工程,作为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坚持风险导向,问题导向原则。食品安全治理的核心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解决食品领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所有的管理措施都应该是围绕风险的防控展开,所有的资源配置都应该是为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和解决所出现的问题,因此,要努力构建和完善有效识别、分析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体系和机制,培养和造就准确识别、评估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的能力。紧盯风险,聚焦问题,把力用到关键点上,形成识别风险,防控风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
坚持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原则。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门具有一定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社会治理工程,要用科学和严谨的态度去学习、研究和掌握各类风险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用科学的、正确的方法去应对风险的挑战。在与风险较量的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数据,避免犯主观主义、经验主义、教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错误。要用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断验证、总结、评估各项措施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在实践中不断进步,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到2025年末,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更加科学,智慧监管技术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为杭州“走在前列”和“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持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
“十四五”期末食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2025年目标值 | 数据报送部门 |
1 | 地产农产品单位面积 农药、化肥使用量 | 约束性 | 低于全国平均 用量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 | 约束性 | 60%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规模主体农产品合格证使用率 | 预期性 | 80% | 县农业农村局 |
4 | 肉、蛋、奶、米、面、油、水产品、白酒等 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 | 预期性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5 | 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省级例行监测总体 合格率 | 预期性 | 98%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水局 |
6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预期性 | 〉98.5% | 县市场监管局 |
7 |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 合格率 | 预期性 | 99% | 县市场监管局 |
8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 | 约束性 | 4.5批次/千人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粮食局) |
9 | 行政区域食品风险监测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卫健局 |
10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年抽检样品数 | 约束性 | 1件/千人 | 县卫健局 |
11 | 规上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等相关标准占比 | 预期性 | 90% | 县市场监管局 |
12 | AA级以上食品安全 规范化农贸市场 | 约束性 | 达到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务局 |
13 | 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学校食堂、120张床位以上养老 机构食堂的“智能阳光厨房”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14 | 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纳入食安公益险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15 |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规范报告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
16 | 食品案件查办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水局 |
17 | 基层食品协调管理 标准化 | 预期性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18 | 社区、村(居)委会 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19 | 全县中小学食育教育 覆盖率 | 预期性 | 100% | 县教育局 |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
1.健全食品安全责任网格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完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巡查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县直单位综合考评“高质量指标”考核。深化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落实乡镇(街道)食安办分层分类管理,强化乡镇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网格与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功能性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有效融合,明确专管员、网格员食品安全任务清单,对平台工作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清单考核。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建立专管员、网格员、专职协管员队伍,完善人员引入、培训、考核、奖惩与退出机制,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健全食品安全现代监管体系
2.强化监督检查实效性。完善以“三查”(体系检查、“双随机”抽查和技能核查)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强化风险预防机制,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完善流通环节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风险导向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根据企业风险等级,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健全“双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督检查并重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根据杭州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和白酒等高风险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
3.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食品安全从田头(车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通过改革撬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和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合作的深化。打造食品安全治理精密智控和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地产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溯源数据库,助力桐庐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直播电商的发展。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推进阳光餐饮智慧物联系统建设,融合人工智能和物联技术,将阳光厨房接入阳光餐饮智慧物联系统,纳入“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到2025年,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阳光厨房食安慧眼”覆盖率达到100%。推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监管平台接入“城市大脑”应用场景,拓展丰富食品安全“一企一码”“一户一码”“餐饮企业健康码”场景应用,重点培养消费使用习惯。
(三)加强食品安全支撑能力建设
4.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抽检分离改革工作,实现抽检任务食品抽检分离,形成抽检全程“背靠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食品抽检质量和效益。稳步扩大抽检计划,实现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及品种、项目抽检样品全覆盖。推进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分离,突出靶向性,加强监督抽检,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评价和改善项目,规范监测哨点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发挥第三方社会检验力量的作用。
5.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应急处置标准化和流程化。优化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舆情管理,建立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引导全流程管控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门机制,高度关注切实防控病原微生物污染引发的食源性疾病。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闭环治理机制建设”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能力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县产业特点,建立重点食品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建立完善全链条、全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会商、交流、处置工作机制及实施意见,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专业支撑。依托县、乡、村三级网格,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
6.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监管资源向镇街倾斜,镇街的派驻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责任,农业综合执法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作为首要责任。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条件和技术保障水平,加强装备配备,解决执法取证难问题。统一基层执法信息平台,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
7.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统一裁量基准,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建立办案指引制度,开展典型案例“一案一评”,建立行为认定、移送标准、证据转化等执行标准,深化行刑衔接。建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
8.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做好“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将“严重失信者名单”通过信用杭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五)全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9.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深入实施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法定制、内容告知制、自查承诺制、问题报告制、随机抽查制、重点核查制、联合惩戒制等“七项制度”。完善行政约谈制,综合运用行政约谈、日常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10.健全企业主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强化信用数据挖掘与跨部门共享。完善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创建等活动,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讲好桐庐“食安文化故事”。
11.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企业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和街道集体用餐、农贸市场、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保。
(六)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12.引导企业实现发展动能的转换。继续普及推广HACCP和良好规范等先进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继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体系认证,开展精益管理。通过“寻找CCP”活动,引导中小微企业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质效提升为导向,学习和应用先进的标准和方法,提升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升产品的品质,实现质量驱动型发展。
13.营造良好环境,帮扶企业发展。组织专业力量,甄选优质的第三方资源,建立技术支持帮扶系统,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三小”主体提供专业、优质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培训和咨询,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识,帮助企业改进和提高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14.扶持培育优质主体和品牌。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我县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全域绿色化和规模生产主体追溯全覆盖、监管全覆盖。
支持食品企业推动设备和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规范特色食品产业,支持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加快做精做优。支持食品科学研究,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食品安全科技攻关研发项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国际一流的生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及服务标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流通模式。
15.引导“三小”行业提档升级。完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建档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三小”监督检查。开展小作坊提档升级行动,为小作坊提供培训指导,帮助小作坊从业人员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培养良好操作习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良好,产品具有地方特色“名特优”小作坊。
(七)新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6.推进“阳光行动”。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透明公开,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行业进步。用好“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阳光餐饮智慧物联系统”“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风险预警平台”,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支持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企业承诺信息公开,让消费者及时、全面地了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
17.强化消费者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企业、政府、社会、消费者等各层面培育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支持创建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强科普宣传,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设食育课程,推行科学饮食指导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常态化,充分发挥科协、教育部门的作用,利用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支持创建省级、市级科普基地
18.加强宣传引导。县级相关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县级媒体年度重点宣传内容,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宣传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成效,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大局。加强县级媒体的引导,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自觉抵制虚假新闻。秉持媒体责任担当,抵制网络谣言,与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澄清真相。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报道。
19.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监管部门与主流媒体合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加强公众参与,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协会建设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管理,切实把满意度调查作为加强民意沟通、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的有效管理工具,“十四五”时期持续提升全县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八)实施食品安全放心攻坚行动
20.风险评估和标准完善专项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县食药安委协调有关部门强化风险会商、风险评估协同机制,实现风险监测、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交流闭环运行。
21.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实现农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创建不同类型的农药兽药减量增效示范区,支持新型肥料、农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产地环境、生产档案、检测数据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数据。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保执法,监测农产品产地和农业“两区”土壤重金属,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风险评估。
22.“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深化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销售服务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23.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全面推行“阳光厨房食安慧眼”。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24.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加强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的知识宣传。
25.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广“智慧阳光厨房”,稳步融入“城市大脑”,常态化开展餐饮“红黑榜”类提升公示活动,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
26.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全县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
加强党对食品安全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规划目标。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政策制度保障
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破除妨碍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各种隐形障碍和藩篱,为达成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制度供给,积极探索和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三)资源投入保障
将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围绕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安排,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障食品安全发展需要。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四)考核机制保障
为规划实施和目标达成,建立相应的督察考核机制。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