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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县情县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组织指导全县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 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和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桐庐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具体为:桐庐县统计局、桐庐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桐庐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不独立核算。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统计科、投资统计科、服务业调查科、农业调查科、社情民意调查科、普查科、能源统计科、法制科。
二、2024年桐庐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桐庐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45.34万元。
(二)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945.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63万元,减少20.0%,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缩减,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945.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63万元,减少20.0%,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缩减,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4.48万元,占60.8%;日常公用支出61.39万元,占6.5%;项目支出309.47万元,占3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5.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45.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9万元。
(五)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5.3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63.52万元,减少27.8%,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缩减,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8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3.0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7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事务7.8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统计调查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事务157.2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事务144.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社区统计,低收入户调查及各类统计调查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55.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7.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人员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2.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人员保育费、残保金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8.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人员医疗保险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53.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公积金。
(六)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5.9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万元,上升20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增加0万。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万元,增加209.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统计局来桐数据核查和其他区县统计局考察学习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调研项目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桐庐县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桐庐县社会经济调查队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2.9%,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2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桐庐县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庐县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桐庐县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47万元,一级项目4个。
5.民生项目
2024年桐庐县统计局共有民生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使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是指本单位及相关机构用于人员基本支出的开支;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是指用于各类统计调查项目开支;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是指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开支。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是指用于村级、社区统计,低收入户调查及各类统计调查项目开支。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 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人员 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缴纳支 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支出。